
印尼林火濃煙加劇區域煙霾污染,新加坡政府擬修法提高罰款,並加強追查涉事企業的權限。(示意圖)
持續數周的跨境煙霾,促使新加坡政府提出修法,擬將造成或助長煙霾相關火災的每日最高罰款,從10萬新元提高至100萬新元,累計罰款上限也從200萬新元增至2000萬新元,並擴大調查及執法權限,包括允許在新加坡境內實施逮捕。
新加坡永續發展與環境部長傅海燕周三在國會表示,政府也計劃對與涉嫌引發相關火災的企業或個人有商業往來的商家,實施限制及罰款,以加強現有《跨境煙霾污染法》的約束力。
她指出,近期煙霾事件表明,現有做法已不足以應對問題,當局需要更有效地取得和核實資料、追查複雜的企業關係,並在刑事檢控難以推進時,仍能讓違規者承擔實質後果。
過去數月,印尼林火產生的煙霾擴散至多個鄰國,新加坡空氣素質一度達到「非常不健康」水平,馬來西亞及菲律賓也受到波及,部分學校被迫停課,空氣凈化器需求隨之增加。隨著近期降雨增多,區域空氣素質已有所改善。
這類季節性火災往往與農業開墾有關,今年強烈的厄爾尼諾現象加劇乾旱並延長旱季,使火災與煙霾問題更為嚴重。
擴大執法範圍追查企業責任
此次擬議修法除了大幅提高罰款,也將允許法院在被告缺席的情況下審理相關罪行,並把法律適用範圍擴大至助長土地及森林火災、可能為新加坡帶來煙霾污染風險的行為,無須等到煙霾實際飄抵新加坡後才採取行動。
當局也將加強調查權限,以追查可能涉及林火的企業及其供應鏈和關聯公司。
據《彭博社》報道,新加坡國際事務學會主席戴尚志指出,擬議措施的影響不只限於罰款,也可能限制相關企業的商業活動及融資渠道,使其在商業往來中受到排斥。他同時強調,制度須設有保障,確保預防、舉證與懲處均依法公平進行。
新加坡於2014年制定《跨境煙霾污染法》,授權當局向造成煙霾污染的企業按日罰款。2015年嚴重煙霾期間,新加坡曾嘗試依據該法執法,但向印尼當局取得資料存在困難,部分案件至今仍在調查。
今年煙霾情況再度惡化後,新加坡已加強追查可能涉及污染的企業。國家環境局向多家印尼公司發出通知,並另外要求10家在新加坡註冊的棕櫚油及林業企業提供資料,包括豐益國際(Wilmar International Ltd.)、金光農業資源(Golden Agri International Pte Ltd.)及益資源(First Resources Ltd.)。不過,收到通知或被要求提供資料,並不代表相關企業已被認定違法。
政府高級官員也已會見收到環境局通知的新加坡企業代表,要求它們委任獨立評估人員,檢視營運、供應鏈及企業關係。傅海燕上周表示,政府將通過修法,為這套評估框架賦予法律效力。
推動區域合作加強煙霾防控
印尼官方野火與熱點監測系統SiPongi平台數據顯示,今年9月及10月在印尼偵測到的熱點數量,為2015年以來最高。儘管衛星影像與模擬技術的進步已提升當局追蹤煙霾來源的能力,但要進一步確定責任歸屬,仍需要火災發生國提供官方資料及記錄。
傅海燕11月3日在國會表示,政府將在2027年擔任東協輪值主席國期間,推動落實《東協跨境煙霾污染協議》,並與其他成員國共同推動在印尼設立東協跨境煙霾污染防控協調中心,加強林火管控及煙霾治理的合作。
她說,新加坡將在未來幾天向東協提交同意設立協調中心的批准書,並強烈建議其他成員國採取同樣行動。對於部分成員國計劃在區域會議上提出煙霾問題,我國也表示支持,並將分享向相關企業追責的做法。
新加坡與印尼已於10月27日宣布成立聯合工作小組,共同治理跨境煙霾問題。東協成員國將在本月稍後舉行的峰會上進一步討論煙霾治理,推動區域協調,並朝2030年實現無煙霾的目標邁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