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恭锡街37万元店屋25年后身价暴涨至813万元,兄弟争当“屋主”,入禀高庭争产。
76岁老商人梁奕树在12名兄弟姐妹当中排行老二,他两年前入禀高庭,起诉大哥梁奕嵩(78岁)和妹妹梁玉环(72岁),为的就是恭锡路(Keong Saik Road)的一间三层楼店屋。

左起为二哥梁奕树, 大哥梁奕嵩及妹妹梁玉环。
根据索偿状,二哥称在1991年以37万元买下店屋,由于他当时进行高风险生意,担心生意失败会被索偿,因此选择将一些产业放在值得信任的家人名下,以此为由让妹妹成为信托人,担任这间店屋的挂名屋主,大哥则以经纪身份,协助他处理购屋事宜。
他称当时兄妹关系密切,他完全信任妹妹,因此并未要求她签署任何文件,双方仅是口头协议,但实际上,他才是实益拥有人(beneficial owner),妹妹只能谨遵指示办事。
二哥称后来因经济原因以及为了装修另一产业,决定出售店屋,妹妹于是在2016年12月立下宣誓声明和授权书,确认二哥就是实益拥有人,让他卖屋,他也给了她10万元信托费。
店屋之后成功以812万8000元出售,岂料妹妹突然指示律师撤销授权书,否定二哥的实益拥有权,大哥则在较早前自称为实益拥有人,并称妹妹是遭“暴力威胁”,无奈签下宣誓声明和授权书等。
二哥因此认定,是大哥指示妹妹违反信托责任,因此起诉两人,要求法院宣判他才是实益拥有人,妹妹只是受托拥有,并要她将店屋立即转回给他或他的提名人,倘若交易无法完成,也要大哥和妹妹承担后果。
案件今早开审,预计进行至下周三。(部分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