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恭錫街37萬元店屋25年後身價暴漲至813萬元,兄弟爭當「屋主」,入稟高庭爭產。
76歲老商人梁奕樹在12名兄弟姐妹當中排行老二,他兩年前入稟高庭,起訴大哥梁奕嵩(78歲)和妹妹梁玉環(72歲),為的就是恭錫路(Keong Saik Road)的一間三層樓店屋。

左起為二哥梁奕樹, 大哥梁奕嵩及妹妹梁玉環。
根據索償狀,二哥稱在1991年以37萬元買下店屋,由於他當時進行高風險生意,擔心生意失敗會被索償,因此選擇將一些產業放在值得信任的家人名下,以此為由讓妹妹成為信託人,擔任這間店屋的掛名屋主,大哥則以經紀身份,協助他處理購屋事宜。
他稱當時兄妹關係密切,他完全信任妹妹,因此並未要求她簽署任何文件,雙方僅是口頭協議,但實際上,他才是實益擁有人(beneficial owner),妹妹只能謹遵指示辦事。
二哥稱後來因經濟原因以及為了裝修另一產業,決定出售店屋,妹妹於是在2016年12月立下宣誓聲明和授權書,確認二哥就是實益擁有人,讓他賣屋,他也給了她10萬元信託費。
店屋之後成功以812萬8000元出售,豈料妹妹突然指示律師撤銷授權書,否定二哥的實益擁有權,大哥則在較早前自稱為實益擁有人,並稱妹妹是遭「暴力威脅」,無奈簽下宣誓聲明和授權書等。
二哥因此認定,是大哥指示妹妹違反信託責任,因此起訴兩人,要求法院宣判他才是實益擁有人,妹妹只是受託擁有,並要她將店屋立即轉回給他或他的提名人,倘若交易無法完成,也要大哥和妹妹承擔後果。
案件今早開審,預計進行至下周三。(部分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