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讯)跨境烟霾污染法令修正案前天在狮城国会提呈,相关刑事罚款拟大幅提高,日罚上限从目前的10万元提高十倍至100万元。
至于累计最高罚款总额也从目前的200万元,上调至2000万元。
教育部兼永续发展与环境部高级政务部长普杰立医生于《新明日报》截稿前,在国会提呈跨境烟霾污染法(简称:THPA)修正案一读。

新加坡过去2个月被烟霾问题笼罩。(档案照)
新加坡今年经历自2015年以来最严重的烟霾问题,烟霾笼罩该国空气超过两个月,打乱了国人的日常生活、影响了企业与员工,引发对公共健康的广泛担忧。
修正案旨在加强新国调查不负责任焚烧行为的能力、厘清责任归属,并加大对违例者的执法力度。
在加强现行法令方面,修正案将扩大主要罪行的涵盖范围,从过去必须因烟霾导致新加坡24小时空气污染指数(PSI)超过100的不健康水平,扩展至涵盖引发或导致林火并带来烟霾污染风险的行为,即使烟霾尚未飘抵新加坡。
此外,涉事企业若要以林火是由第三方未经其知情或同意所致的理由辩护,下来必须证明已采取一切合理措施预防及扑灭林火。
修正法下来也允许法律文件通过电子方式送达,或是通过媒体或环境局官网公告;法院也可在被告缺席的情况下继续审理案件,防止境外企业来规避执法。
修正后的法令威慑力度会显著增强,主要罪行的每日最高罚款额将从目前的10万元大幅提高至100万元,累计最高罚款总额相应提高十倍至2000万元。若通过违法行为牟利或避免亏损,法院有权追加额外罚款。
修正案除了加重刑罚,也将引入民事诉讼机制,当局可在主控官同意下起诉违例者,最高罚款1000万元,但同一案件不会同时面对民事及刑事双重处罚。
修正案也赋予当局两项新权限,以打击透过商业关系及供应链助长露天焚烧的企业。
当局可禁止曾被定罪、涉嫌违法、违反环境局指令,或与不负责任焚烧活动有商业及股权关联的公司或个人进行商业交易,也可限制他们获取贷款及其他金融服务。
此外,环境局可向林业及农业领域的特定企业发出预先通知,要求采取防范措施。违例者每次最高可被罚款100万元,定罪后若继续违规,每日另可罚款最高10万元。当局也可公开不遵从通知或指令者的资料。
当局也可要求涉及烟霾的企业自费聘请政府专家团成员,以证明自身没有违法;拒绝配合者即属刑事罪行,最高可被罚款2000万元。
当局强调,将继续与邻国合作,从源头防范火患,并追究造成跨境烟霾的违例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