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一名同时持有印度尼西亚国籍的新加坡男子,因逃避国民服役(NS)近22年,被判处最高三年监禁。这成为了新加坡在处理国民服役违规案件中最严厉的一次处罚。
这名47岁的男子名为 Edmond Yao Zhi Hai。5月26日,法院裁定他不仅未能履行全职国民服役义务,在随后的两十年里也未履行预备役义务,因此对其进行判刑。地区法官 James Elisha Lee 表示,Yao 的行为属于国民服役违规者的“最严重类别”,因为他实际上从始至终完全逃避了整个服役体系。
据 Channel NewsAsia (CNA) 报道,由于他在进入新加坡时未能向移民官员出示新加坡护照,法院还因移民违规行为对他处以 3,000 新加坡元的罚款。
国民服役依然是新加坡在政治和社会方面最敏感的义务之一。该国的征兵制度是一项跨越种族、收入和社会地位的共同职责,许多新加坡男性需要花费数年时间服役并定期参加预备役训练。
法院驳回其“受印尼法律限制”的辩词
Yao 在法庭上对入伍指控提出异议,辩称他认为印度尼西亚法律禁止他在外国军队服役。但法官驳回了这一解释。
Lee 法官指出,中央人力局(CMPB)从一开始就告知了 Yao 他的国民服役义务,他不能合理地声称自己是出于善意而违规。
辩方辩称,Yao 多年来出入新加坡均未被逮捕,暗示当局在执行上存在延迟。法官对此并不认同,他指出 Yao 在旅行时使用的是印度尼西亚护照,这“显然促成”了其逃避检测的结果。法院认定在起诉过程中不存在不当延迟。目前处于保释状态的 Yao 计划对定罪和判决提出上诉。
在入伍前就离开新加坡
法庭文件显示,Yao 于 1978 年出生在新加坡,母亲是新加坡人,父亲是印度尼西亚人。他曾就读于新加坡著名的莱佛士书院(Raffles Institution)和莱佛士初级学院(Raffles Junior College),但在 1997 年 1 月未能按要求报到入伍。
随后他在海外继续学业,并于 2003 年尝试通过新加坡驻印尼大使馆放弃新加坡国籍。然而,由于他仍有国民服役义务,国防部未批准其放弃国籍的申请。
2005 年,他与一名新加坡女性结婚,随后申请新加坡永久居民(PR)。但由于新加坡仍将其视为公民,该申请被拒绝。他继续往返于新加坡之间,直到 2021 年 9 月,他在尝试延长短期访问通行证时被逮捕。
从公平角度审视逃避服役行为
新加坡法院一向严肃处理国民服役违规案件,但由于本案违规时间极长,判决结果将量刑推向了新高度。
该判决表明,即使涉及双重国籍、海外教育或长期居住海外,公民义务依然适用于新加坡人。同时,这也显示出新加坡日益从“公平”的角度来看待逃避服役的行为:当一个人能够成功逃避他人不得不完成的职责时,这是不公平的。
与此同时,此案也揭示了当多国国籍重叠时,公民法可能会变得复杂,尤其是对于出生在双重国籍家庭的孩子。尽管如此,新加坡在国民服役问题上的立场数十年来始终坚定:一旦男性公民负有服役义务,离开国家或随后尝试放弃国籍,也很少能免除这一义务。
再次提醒:新加坡绝不姑息逃避服役
此类案件在新加坡被高度重视,因为它们关乎公民权的公平性和身份认同。法院的立场始终一致:国民服役被视为一项国家义务,而非人们可以在日后选择退出的一种自愿安排。
对于已经服过役的新加坡人来说,这一判决强化了长期存在的社会契约。而对于其他具有复杂跨境背景的人来说,这再次提醒他们:新加坡公民的职责可能会伴随一个人数十年,即使在他们离开这个国家之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