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彭国华被控无照提供跨境汇款服务,被判监禁3周。(新明日报提供)
(新加坡讯)男子经营非法钱庄提供无牌跨境汇款服务,甚至协助利用恶意软件诈骗的不法分子转移赃款,涉及非法跨境汇款金额超过647万新元,被判监禁3周。
《新明日报》报道,被告彭国华(59岁,译音)面对5项抵触付款服务法令的控状,他承认其中一项,3项获判无事省释,余下一项则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量。
案情显示,被告于2020年6月22日至2023年9月21日期间,在新加坡非法提供跨境汇款服务,经手的总金额高达647万5952新元。
被告会在新加坡向客户收取新币或外币,在扣除其个人及中间人的手续费后,安排客户在境外接收等值的外币。此外,客户也可选择在境外交出资金,再由被告在新加坡以新币或外币的形式将款项交付给客户。
控方指出,被告非法收取并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其中一部分经手的资金实际上属于犯罪所得。然而,被告在接收这些资金前,未履行任何尽职调查的义务。
2023年6月至7月期间,警方接获多名受害者报案,指他们的网上银行账户遭盗用,造成不少于26万6820新元的损失。
调查显示,这些受害者的手机此前均被诱骗安装了一款名为“Coper”的恶意软件。一旦该软件被安装,不法之徒便能非法窃取受害者的网银登录凭证,进而对其银行账户进行未经授权的提款与转账。
这些黑客团伙通过犯罪活动骗取的赃款,随后会被转入其他银行账户,并通过各种手段转移给黑客集团成员,其中就包括利用像被告这样未经监管、无牌照的非法汇款服务商,将赃款转移至境外。
警方根据掌握的信息采取行动,成功逮捕了被告及其他涉案人士。(人名音译)
律师指被告 对不法分子操作不知情
律师指被告对不法分子的操作完全不知情,也已自愿交出被扣押的10万新元资产。
被告的代表律师为他求情时说,被告经营的仅是小规模的资金兑换业务,主要依赖个人人际网络,并不涉及复杂的专业化运作,也未曾使用加密货币进行转账。律师强调,被告对黑客利用恶意软件进行诈骗的犯罪行为完全不知情。
律师也表示,虽然被告未能履行审查责任、核实资金来源,但他此前并不知道经手的款项中涉及诈骗赃款。他也同意交出被扣押的10万新元资产,以此表达悔意,而这个金额已超过被告估算所赚取的利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