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彭國華被控無照提供跨境匯款服務,被判監禁3周。(新明日報提供)
(新加坡訊)男子經營非法錢莊提供無牌跨境匯款服務,甚至協助利用惡意軟體詐騙的不法分子轉移贓款,涉及非法跨境匯款金額超過647萬新元,被判監禁3周。
《新明日報》報道,被告彭國華(59歲,譯音)面對5項牴觸付款服務法令的控狀,他承認其中一項,3項獲判無事省釋,餘下一項則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量。
案情顯示,被告於2020年6月22日至2023年9月21日期間,在新加坡非法提供跨境匯款服務,經手的總金額高達647萬5952新元。
被告會在新加坡向客戶收取新幣或外幣,在扣除其個人及中間人的手續費後,安排客戶在境外接收等值的外幣。此外,客戶也可選擇在境外交出資金,再由被告在新加坡以新幣或外幣的形式將款項交付給客戶。
控方指出,被告非法收取並協助將資金匯往境外,其中一部分經手的資金實際上屬於犯罪所得。然而,被告在接收這些資金前,未履行任何盡職調查的義務。
2023年6月至7月期間,警方接獲多名受害者報案,指他們的網上銀行帳戶遭盜用,造成不少於26萬6820新元的損失。
調查顯示,這些受害者的手機此前均被誘騙安裝了一款名為「Coper」的惡意軟體。一旦該軟體被安裝,不法之徒便能非法竊取受害者的網銀登錄憑證,進而對其銀行帳戶進行未經授權的提款與轉帳。
這些黑客團伙通過犯罪活動騙取的贓款,隨後會被轉入其他銀行帳戶,並通過各種手段轉移給黑客集團成員,其中就包括利用像被告這樣未經監管、無牌照的非法匯款服務商,將贓款轉移至境外。
警方根據掌握的信息採取行動,成功逮捕了被告及其他涉案人士。(人名音譯)
律師指被告 對不法分子操作不知情
律師指被告對不法分子的操作完全不知情,也已自願交出被扣押的10萬新元資產。
被告的代表律師為他求情時說,被告經營的僅是小規模的資金兌換業務,主要依賴個人人際網絡,並不涉及複雜的專業化運作,也未曾使用加密貨幣進行轉帳。律師強調,被告對黑客利用惡意軟體進行詐騙的犯罪行為完全不知情。
律師也表示,雖然被告未能履行審查責任、核實資金來源,但他此前並不知道經手的款項中涉及詐騙贓款。他也同意交出被扣押的10萬新元資產,以此表達悔意,而這個金額已超過被告估算所賺取的利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