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新加坡掀起一场强烈的反贪腐风暴。
位高权重的前交通部长易华仁因贪腐问题成为焦点。
01 前交通部长贪腐案件
易华仁贪腐案件历时一年多,在将两项贪污控状改为公务人员收取贵重礼品的控状后,9 月 24 日,法庭上的易华仁承认违法指控。
他身负 35 项罪状,其中 34 项是在公职期间收受好处或礼物,1 项为妨碍司法公正,涉案金额高达 40 万新元,最终他被判刑一年,且未上诉。
10 月 7 日,易华仁迈着沉重步伐到法院报到准备入狱服刑,成为近 50 年来因贪腐入狱的最高级别官员。
易华仁收取的礼物,如 F1 门票(很多送人了,没送完的也退回了,并未出售牟利)、乘坐私人飞机及酒店住宿、14 瓶酒、小布自行车等。
每一个事件看起来都不是很严重,似乎就是朋友往来,他也没有给送礼者提供便利和利益输送。
但法官认为 “职权越高,罪责越重”。易华仁身为部长,本应是国民的榜样,却被权力和欲望冲昏了头脑,收取这些贵重礼品,严重伤害了政府的诚信和公共利益。
法官认为,控方要求的刑期不足以反映本案的严重性,故给予了超越控方要求的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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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对贪腐的整治不局限于高官,对普通人员也一视同仁。
栗子今天就讲几个真实的故事,让大家感受一下新加坡贪腐零容忍的决心。
02 地铁上的命运抉择
在新加坡的地铁上,一位东南亚女佣不经意的拿出面包咬了一口。
就在这时,出现了一位执法人员。执法人员严肃地看着她,按照规定要求对她进行罚款。
女佣顿时慌了神,连忙表示自己没钱,并打开钱包,里面只有一张孤零零的 50 元新币。
执法人员看着女佣那无助的眼神,心中闪过一丝犹豫。他示意女佣把 50 新币交给他,就可以免于处罚。
女佣满心欢喜,以为自己遇到了好心的执法人员,避免了500块新币的高额罚款。
她回到家后,兴奋地将这件事情告诉了雇主。然而雇主却投诉了执法人员。
最终,该执法人员因索贿被判处监禁和罚款,并且不得再入职公务员体系。
03 留学困境中的错误选择
新加坡一大学留学生考试挂科,心急如焚地告知了国内父母。
父母听后,也是焦急万分。他们四处打听,终于找到了一个看似可行的办法。
他们决定找老师塞红包,请老师能高抬贵手。
他们小心翼翼地将红包递给老师,老师却无情地推开了。因为他深知,在新加坡,收取红包是违法的行为。
然而,父母并不死心,他们苦苦哀求老师。
最终,老师无奈地收下了红包,但上报学校。
结果可想而知,因为涉及贿赂罪行,父母被驱逐出境,孩子也被要求退学。
这个教训可谓是深刻而惨痛。
04 违章司机的错误行为
一名新加坡司机,有天找朋友为借钱,侥幸将车停在双黄线处,然后下车离开。
稽查员很快就发现了他违规停放的车子,并拍下了照片,开出了罚单。
正巧,司机返回时撞见了稽查员正在把罚单放在自己的车上。
他顿时慌了神,连忙请求对方不要开罚单。但稽查员告知已开罚单,罚款 70 新币。
司机不接受,表示要给 “茶水费”,稽查员果断拒绝。
司机仍不放弃,继续谈价还价,央求 “钱少一点可以吗?我请你喝点茶”,稽查员再次拒绝。
稽查员离开后司机追上去硬塞 10 新币,遭拒后放于稽查员电单车车速表上。
稽查员将司机的行为通报上司,并在上司的建议下报警处理。
最终,司机因抵触防止贪污法令被判刑三周。
05 总 结
在新加坡,华人中常见的送烟酒红包的习俗,在官民之间却有严格界限。
易华仁案件中,他因收朋友的烟酒等贵重礼品被判刑,控方认为,无论有无利用职权谋利,只要收取名贵礼品就已构成犯罪。
新加坡法律规定,任何公务人员,如果向与自己主管范围内的人,索要、收取或企图索要、收取超过50新元的礼品,无论有无向对方交换利益,都涉嫌犯了“公务人员收取贵重礼品”罪。
公务人员如果真心喜欢或不忍拒绝礼品,可以在收下礼品后,把等值的金额支付给新加坡政府,相当于向政府买下这件礼品。
新加坡对贪腐贿赂的惩处严厉程度令人畏惧。
易华仁是新加坡建国以来,第一个在法庭上被控的一把手部长。
在易华仁之前,曾出现过三个部级涉贪案例,发生在60年代至80年代。
陈家彦曾在 1960 - 1963 年任国家发展部长,后因好友涉事被疑,却因证人不出庭无法控告,被解除在马来西亚航空公司董事会职务。
黄循文时任环境部政务部长,1975 年被控贪污,后上诉刑期减至3年。
郑章远时任国家发展部长,1986 年被调查涉嫌受贿,在被控上法庭前服药自杀。
看到这里,你认可新加坡对于贪污的零容忍态度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