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離婚女傭為撫養4名小孩,在印尼欠債纍纍,結果竟撬開僱主抽屜,偷走8000餘元後搭渡輪逃回國,僱主託人找上門,只成功追回2749元。
印尼籍被告西蒂努萊呢昨日承認一項偷竊罪名。
案情顯示,被告自2021年12月在女僱主家工作當女傭。她之前離婚後,為了撫養4名小孩陷入經濟困難,在印尼向非法借貸商借錢,欠了一筆債。
因此,被告在去年3月30日決定偷僱主的錢。她檢查主臥房的所有抽屜後,發現有一處抽屜上鎖,於是用一把刀撬開抽屜,偷走裡頭8650元的現金。
案件發生在盛港芬維爾連路的一座組屋。(徐穎荃攝)
拿到錢後,被告收拾行李前往城市購物中心,把3500新元換成印尼盾,再搭德士到丹那美拉渡輪碼頭乘船到峇淡島。被告在峇淡島搭飛機回到故鄉泗水,之後又將2000新元兌換成印尼盾,並以此還債。
僱主發現被告偷錢離境,聯繫上她母親前女傭的女兒,希望這名女子能幫忙找到被告。
女子成功尋獲被告,直接上門,並直接開啟視頻通話,讓僱主和被告對談。視頻通話中,被告出示裝有新元的袋子,並當場點算了1100新元以及另一疊總值約1649新元的印尼盾鈔票。
在通話過程中,僱主將被告舉著袋子的畫面截圖。
被告把這筆款項交給女子,也簽署字條證明已經把錢交到對方手裡。女子之後把錢轉給僱主母親的女傭,對方再把錢輾轉交給僱主。
不過僱主在被告還錢後,還是損失了約5901元。被告在今年8月20日返新要為另一名新僱主工作,結果入境時在碼頭被捕。
被告沒有能力賠償僱主,前日被判入獄4個月。
女傭沒接小僱主放學,僱主聯繫不上,才驚覺家裡失竊。
被告拿了錢後,把僱主的小兒子送到祖父母的家就離開。
僱主在當天下午接到另一名兒子學校的電話,稱無人來接孩子,僱主則多次撥電聯繫被告,但無人接聽。
後來,僱主發現主臥房的8650元以及被告的護照不翼而飛,才意識到被告已捲款逃。
僱主納茲拉(41歲)受訪時透露,被告自受僱以來一向都是名好女傭,工作上也很盡責,得知她偷錢後感到很失望。
「事發的前幾天她才剛跟我說,遠在印尼的丈夫與她離婚,她想要續約兩年。她也沒說自己有經濟困難或向我借錢。」
納茲拉憶述,被告犯案前的幾天不斷向她道歉,還時常擁抱她,她當時不以為意,沒想到被告會不辭而別。
她指出,被告逃走的一周後她接到了阿窿的騷擾電話,說被告欠下1500元的債務,要求她償還。
「我把此事告知了調查警官。這件事給我們一家帶來不少麻煩,她無法賠償的近6000元也不是小數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