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羅斯扎拉尼面對兩項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的控狀,他於周一(16日)在高庭被治罪。(取自早報網)
(新加坡訊)一名已婚男子上網結識有特殊需求的13歲少女,要求當對方男友後,帶她到組屋樓梯口發生性行為。男子於昨日在高庭認罪,被判坐牢12年和打鞭12下。
《聯合早報》報道,34歲的被告羅斯扎拉尼面對兩項控狀,指他在2024年8月15日,在西海岸通道某組屋樓梯口,與一名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
這是被告第二次因性侵犯處於弱勢的受害人而被繩之以法。他曾在2007年因強姦一名低智商受害人,被判坐牢6年。
本案的受害少女在案發時是聖升明徑學校(Assumption Pathway School)的一年級學生,已婚的被告則是一名送貨司機。
庭上揭露,少女在小學讀書時已被評估為有嚴重的讀寫障礙,她在案發後再次接受精神評估,結果顯示她的智商屬於低水平,認知與適應社會等能力都偏低。
根據案情,被告在案發幾個月前,在Instagram社交媒體平台上認識少女,兩人開始通過簡訊和視訊聊天。不久後,被告要求少女當他的女友,少女答應後,兩人開始以「親愛的」稱呼彼此。被告當時知道少女未成年,並且是聖升明徑學校的學生。
案發當天,在被告的要求下,少女答應與他見面,那是兩人第二次碰面。被告駕駛羅厘前往西海岸通道與少女會和,兩人接著前往便利店,之後,被告帶少女到附近的組屋,乘搭電梯到組屋12樓。
被告在組屋樓梯口,兩次與少女發生性行為,完事後帶少女回到組屋底層,然後自行駕駛羅厘離開。之後,兩人沒有再見面。
案發一個多星期後,少女向學校教育人員透露,自己與一名網友發生性行為,校方知道後立即報警。被告在2024年9月25日被警方逮捕。
控方在判刑陳詞中斥責有同類案底的被告,專挑無法保護自己的受害人犯案,而且沒有因為曾被監禁而改過自新。控方指出,被告這般持續性侵犯弱勢受害人的行為,必須受到法庭的嚴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