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隨著新加坡房價在這一年水漲船高,許多房東也開始找各種機會漲價。
現在就有網民在網上提問:屋主可以在租約期起你房租嗎?例如:還有一年。
到底行不行?如果可以,那簽合約又有什麼意義?來看一下網民怎麼說。

你有簽合約的話,屋主沒權力起價的 但是合約有個漏洞 就是如一年合約 有寫最少住滿6個月的適應期,那在6個月後要續住的話 屋主可以起價的(如沒有這個適應期 則無權起價)。
除非知道你們的合約沒有付印花銳,不被法律約束。
一般上,不應該在合約期間改變租金。
除非經濟行情真的變化非常大,再跟租客商量起租金的事宜。如果租客覺得無法接受新租金,至少給2~3個月時間他們另找房搬。
我過去到現在為止從沒在合約期間起租金。但是現在的經濟行情真的讓我感到有壓力,今年不知明年事。會不會以後吃一頓雜菜飯都要十幾塊,水電費從$300起到$500?
有合法租約就不可以加租。
這可以玩的!我房東要從$1,800起到$3,000,你不同意 他頂多就退你押金再找其他人來住而已,在這方面上覺得簽合同都沒什麼太大作用。
沒有權但是如果你租滿6個月屋主可以給你一個月叫你搬走然後依照現有的市場價找其他租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