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訊)男子把房間租給兩名中國籍女子,直至出租兩年半後才發現兩人逾期逗留,但仍允許兩人繼續住在單位,結果被判坐牢6個月。
被告林新建(53歲)面對兩項牴觸移民法令的控狀,指他窩藏兩名非法移民,周二(11月14日)承認其中一項,另一項交由法官下判時納入考量。
新加坡移民與關卡局周二發文告說,這兩名非法移民是中國籍的趙順茹(58歲)和金賢茹(60歲)。
調查揭露,被告在2021年1月把勿洛水池的單位房間出租給趙順茹,月租為550新元。同年6月,被告透過趙順茹的介紹,同樣以每月550新元的租金,把另一間房間租給金賢茹。
儘管被告知道兩人是外籍人士,但沒有核實兩人的身份證件,以確保她們合法留在新加坡。
直到2023年6月,被告發現兩人逾期逗留,才要求後者搬離單位。然而,他仍繼續允許兩人住在單位,直到後者在8月30日被新加坡移民局人員逮捕。
趙順茹和金賢茹的准證分別在2009年5月23日和2006年4月24日過期,她們各被判坐牢6個月,並分別被判罰款2500新元和3500新元。
新加坡移民局強調,當局嚴正看待窩藏觸犯移民法令罪犯的行為。有意出租單位者須檢查外籍租客的身份,確保他們合法在新加坡逗留。
民眾在出租單位前,須進行3項強制性檢查,包括檢查租客的正本出入境文件或工作證件、核對租客的工作證件和護照上的資料是否相符,以及向當局核實租客證件的有效性。
根據新加坡移民法令,若因魯莽或在知情的情況下窩藏非法移民,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6個月至兩年,以及罰款不超過6000新元;若因疏忽而窩藏非法移民,可被判最長12個月的監禁,或罰款高達6000新元,或兩者兼施。 (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