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8日訊)租客被指拖欠16個月租金,還霸著屋子不搬,房東憤而帶人上門,鋸鐵門趕人,警方對房東展開調查。
56歲的房東日前聯繫《新明日報》,指去年6月將位於勿洛南一帶的勿洛閣公寓出租給一家三口,簽訂租約為每月4000元(約1萬2000令吉)。
「但租客只支付了一個月租金跟一個月的押金後,就再也沒有付租金了。」

單位鐵門上的數支鐵支有被鋸斷出現缺口的痕跡。

女租客向警方述說事發經過。
他指出,租客最初說遇到經濟困難,他信以為真,寬容他們遲一點付房租,可是過了3個月,對方還是用同樣的藉口。
「我請中介上門向他們要租金,他們還把中介趕了出來,至今已經拖欠了16個月共6萬4000元(19萬2000令吉)的租金。」
房東向記者出示租約,上面白紙黑字列明只出租一年,但現在已經過了16個月,對方還是不肯搬走。房東告訴記者,昨早約9時30分帶著兩名工人與表弟上門,用工具鋸鐵門試圖趕走租客,結果租客報警,驚動警方到場。
記者抵達時,警方正展開調查。記者嘗試詢問3名租客,但他們都不願受訪。警方受詢時證實,將以蓄意傷人與意圖騷擾,針對房東進行調查。
房東無奈說,26年前買下這個公寓單位和家人住了很多年才決定出租,8年從來沒有遇過像房客一家這樣的租客。
他聲稱,至今已為此事報警不下5次,但還是拿對方沒有辦法,只能請律師為他向法庭申請庭令,取回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