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動輔助車使用者須持有醫療證明才能使用這類個人行動輔助工具的新條例,將延後到明年中落實。交通部表示,這是因為需要為修改法律做準備以及讓受影響者有充足的時間順利過渡。使用者原本明年第一季就須持有醫療證明。
行動輔助車用戶未來需要先接受醫生的評估,成功申請醫療證明後才能使用。受訪用戶對新條例不感到擔心。
一名行動輔助車用戶說:「因為我腰部開刀現在行動不方便,需要這個證書。我也可以叫我的醫生給出一個證明書給我。」
個人代步工具零售商在實體店和網店清楚列出誰適合使用行動輔助車,也會詢問顧客用途確保符合條件。業者說多數顧客是因行動不便,有醫療需求才購買行動輔助車,但有約5%到10%的顧客因條例細節不明確暫緩購買計劃。
個人代步工具零售商品牌經理賴昂說:「很多很多顧客有一直打電話給我們,說我聽說年底會出這個醫療證書,現在我怎麼去拿。我們就會跟他解釋這個醫療證書,現在我們還在等政府的消息,所以你可以先等。然後有些人就講你不是說年底嗎?等下如果不合法怎麼辦,他們也怕。」
個人行動輔助工具公司指出,目前通過政府津貼,醫院管道購買行動輔助車的訂單不受影響,但自行付費的買家訂單大跌約50%。
個人行動輔助工具公司董事長周昭宏說:「他會覺得有這個恐懼,如果我現在買車我明年能不能夠拿到這個證明,還能不能夠用。車已經是全部已經是準備好,可以用每小時六公里的時速。」
也有業者在書面答覆本台詢問時表示,這有助當前的行動輔助踏板車用戶,有更多時間把設備更換為符合安全與規格要求的款式。
交通部答覆本台詢問時指出,計劃明年1月在國會提呈修正法案,並在明年年中落實新條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