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已檢討優化保健基金申請程序 最遲將在明年3月落實

為了讓保健基金(MediFund)受益人在不同醫療機構就醫時,無需另外提出申請,也能繼續享有援助,衛生部已重新檢討並優化現有的申請程序,並將最遲在明年3月落實。
衛生部長王乙康在國會答覆議員詢問時說,這些改變包括,保健基金受益病人從急症醫院轉到療後護理(step-down care)時,將無需再次提出申請,也能繼續受益。由於個別病人的醫療費用、社會和財務狀況可能會發生變化,保健基金將自動延長三個月,或直到接收機構重新評估病人是否繼續符合資格。
其次,門診病患轉移到專科診所等機構就醫時,只要這些機構同屬一個醫療集群,病患也無需再提交申請,有效期為一年。
另外,社區關懷計劃(ComCare)的受益人也能在脫離計劃後的三個月內繼續獲得保健基金的支持。
部長強調,個別醫療集群的相關委員會仍有權決定是否批准個別申請,以及所給予的援助。
部長說,衛生部將向這些委員會發出相關指南,這些改變將有助改善保健基金受益人到不同醫療機構就醫的體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