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訊) 被指「危險且易失控」的火爆婦一連攻擊4名女性,包括在巴士站掌摑74歲老婦,將她推壓在座位上再爬到她身上掐頸,之後調查此案的女警則遭她甩向牆壁後襲頭,導致右肺挫傷。
被告是28歲的努爾茜拉,周五(2月20日)承認四項包括蓄意傷人在內的控狀,另有兩項控狀在法官下判時一併納入考量,最終被判監36周。
其中一起案件發生在去年8月25日,上午約10時42分。受害老婦李寶玉(74歲)在海軍部地鐵站附近的巴士站整理物品時,突遭被告掌摑、推倒在地,並被騎壓掐頸,約4秒後才鬆手。
受害者隨後逃上巴士離開,老婦事後出現顴骨和頸部疼痛的情況。
法庭文件未說明被告攻擊老婦的動機,上述事件過程則被閉路電視拍攝。
庭上揭露,老婦在經歷此事後頻頻做惡夢,並因心生恐懼而不敢再回到同一個巴士站。
同年9月8日,一名47歲的女警長針對上述案件到被告家進行調查時,被告搶走她的手機並摔向地面,隨後將她甩向牆壁,多次掌摑和抓扯其頭部,導致女警長跌倒受傷並住院五天,經診斷為右側氣胸和右肺挫傷。
被告是在干下兩起傷人案的保釋期間,涉及上述兩起攻擊案。
控方指出,被告對至少4名無辜受害者進行無端且惡劣的攻擊,包括一名年長者和一名正在執勤的警務人員。部分攻擊更是在被告獲准保釋期間發生。
控方認為,被告屬危險且易失控之人,促請法庭判處嚴厲刑罰,以遏止她日後再犯。
律師代被告求情時,首先感謝控方體恤被告的經濟狀況,未申請賠償令。
律師指出,被告18歲結婚,育有3名子女,但婚姻不幸,曾遭丈夫掐頸施暴;孩子們自前年起皆由孤兒院照顧。
此外,被告的評估報告顯示,她在情緒管理方面有困難。律師懇請法官考慮被告已及早認罪,且過往沒有類似案底,對她從輕發落,判處不超過8個月監禁。 (人名譯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