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開車時未注意路況,導致摩哆騎士重傷,被判坐牢和吊牌的新加坡藝人陳之財更換代表律師,針對刑罰提出上訴,案件來臨周五再過堂。
《新明日報》早前報道,陳之財(63歲)於2025年3月4日中午約12時,在亞逸拉惹快速公路(AYE)往中央快速公路(CTE)路段,因開車時走錯路,突然向右轉換車道,導致後方的一輛摩哆閃避不及撞上,21歲男騎士手部多處骨折。
陳之財在上周四(1月29日)認罪後,被判入獄五天,以及吊銷各級駕照五年。

陳之財已針對刑罰提出上訴。(檔案照)
根據新加坡法庭網站的刑事案件入稟和管理系統,陳之財在前天(2日)正式針對刑罰提出上訴。
陳之財認罪時,由贏必勝法律事務所的陳俊良與黃國彥代表。法庭網站現顯示,陳之財的新代表律師為ContigoLaw的王凱民。
他的案件定在來臨周五(6日)過堂,他預料向法院申請緩期執行其刑罰,等待進行上訴。
向受傷騎士道歉
陳之財上周聞判後,走出法庭面對媒體時眼眶泛紅,他說一向來都尊重司法程序,這次的事件對他來說是一種學習和提醒,他當時未表態是否要上訴。
他在下判後當晚的午夜12時,也在面子書和Instagram上都發文說:「希望大家原諒」。
他在貼文中指出,這陣子讓大家操心,非常對不起。他也要向受傷的騎士道歉,導致對方在醫院住院兩天,還給騎士的家人造成不必要的傷痛和不便,他也深感虧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