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黃素華因危險駕駛導致他人受重傷等4項罪名,被判坐牢4個月並吊銷執照5年。(新明日報圖)
(新加坡訊)一名婦女開車闖紅燈撞飛摩托車騎士後逃逸,其間還到新山購物,事發數天後才向當地警方自首,被判坐牢4個月並吊銷執照5年。
《新明日報》報道,被告黃素華(56歲,譯音)面對4項牴觸新加坡公路交通法令的控狀,包括:危險駕駛導致他人受重傷、事故後未停車並沒在24小時內通報警方、未向司機提供援助、未經合法授權便移動車輛等。
她承認其中3項,餘項在法官下判時,一併納入考量。
案情顯示,2024年11月19日早上8時24分左右,黃素華開車途經新加坡沈氏道時闖紅燈,結果在十字路口撞飛一名58歲的摩托車騎士,導致對方受重傷。
被告事後沒有停下來為騎士提供援助,還未經合法授權便駛離現場。
被指肇事後到新山購物 數日後才到警局自首
被告肇事後開車找同事,叫同事載她回現場,但傷者已被送院治療。
被告之後如往常到女兒的音樂學校開門,其間修車,也被指前往新山購物,一直到數日後才決定到警局自首。
庭上也揭露,騎士被撞後身上多處骨折,獲至少3個月病假。
被告代表律師在庭上呈上被告的書面求情,指被告對自己的行為深感懊悔,表示不曾推卸責任或怪罪他人,也希望法官能考慮到她的家庭情況,從輕發落。
被告庭上痛哭求開恩 法官:可曾想過受害者處境
被告在女兒陪同下出庭,她在庭上求情稱,車禍發生後深感愧疚,還透露自己是單親媽媽,兒子尚在求學,家裡還有一名患有糖尿病等慢性病的80歲老母需要她照顧。
其間,被告哭成淚人,還說因車禍失去工作,導致經濟承受壓力。
另外,涉事汽車是她向朋友借來,結果因事故被扣押,她也需賠償朋友。
她在庭上也誠心向受害者道歉,並不斷表示希望法官從輕發落。
法官反問被告可曾了解受害者的處境,正是被告的疏忽,給對方造成巨大傷害,並直言目前的判刑已屬寬大處理。
「如果是蓄意傷人,刑罰會比這嚴重得多,但你須明白,是你一手造成這起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