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叔無理痛打12歲男生 法官斥:惡霸欺小

2021/09/04   •   3萬閱
近日,一名67歲男子因誤以為小男孩違規騎車,在共用走道上執法,不僅將該男孩打傷還摔了他的手機,後因暴行被判刑。這起事件引發社會關注,反映出年長者不尊重弱小,以及對小孩子的欺凌行為令人深感遺憾,提醒我們應當尊重他人,避免暴力行為,並重視年長者的人格修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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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生(右上圖)頭部及腹部挨了五到八拳;被告蔡傑勇不久前剛動過眼部手術,左眼貼著紗布出庭。(海峽時報)

在住家附近的共用走道上騎腳踏車,兩次被大叔攔路阻止,12歲男生事後上網查知自己的行為沒違例,並在大叔第三次攔路時,嘗試引述陸交局條例為自己「辯護」,怎知大叔連聽都不想聽,甩了男生一巴掌,大罵「別頂嘴!」,然後對倒在地上的男生拳打腳踢。

這名大叔是現年67歲的蔡傑勇(譯音),他事後遭警方逮捕,前天(9月2日)承認對未成年人士動粗的罪名後被判坐牢五天。

根據案情,受害的12歲男生是在去年11月13日,在後港8道第438座組屋樓下騎腳踏車時第一次遇見被告。被告當時誤以為共用走道上不能騎車,因此要求男生到一旁的人行道騎車。

男生相信被告的說法,騎上人行道離開。他回家問了父親,上官方網站查詢資料後,發現他騎在共用走道上其實沒有錯,並還記下了相關條例。

11月20日傍晚6時15分左右,男生下樓騎腳踏車時又遇到被告,但他選擇避開,被告當時就侗言如果再見到男生,就會把他腳踏車的輪胎弄壞。

男生15分鐘後再經過組屋,被告這次用肉身將男生攔下。男生拿出手機開始拍攝,問被告為什麼不能在走道上騎腳踏車,被告說:「我說的!政府說的!」

男生原本還想引述先前背起的陸交局條例以反駁大叔,沒想到說沒幾個字,被告就一個耳光打過來,還把男生的手機搶過摔在地上。

男生撿彎腰想要撿起手機,被告再度出手,往男生頭部及腹部揮了五到八拳。

法官斥:為老不尊典型惡霸

法官斥責被告,指他為老不尊,對沒有家長在身邊的小孩出手,為了自己的利益欺負弱小,是典型的惡霸。

代表律師求情時說,被告誤以為男生做錯事,屢勸不聽才會動怒,衝動之下出手打人。他無意針對男生。

律師說,被告已經賠償120元醫藥費給受害者,他已有年紀,去年5月做了心臟繞道手術,上個月眼睛才剛開刀,請求法官念在他身體情況判他罰款就好。

法官下判時斥責被告,指他身為年長者,卻對一個父母不在身邊的小孩出手,還挑釁小孩的父親,根本就不知悔改。他認為被告只是擔心自己被撞,才會出手欺負一個小孩子。

記者:郭培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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