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已逮捕一名50歲男子,涉嫌參與一起破門盜竊案。
2024年11月6日下午約4時55分,警方接報稱,福治路一住宅單位發生破門盜竊案,失竊現金約1800新元。
經實地調查,並藉助警方攝像頭及閉路電視畫面,中央警區警員成功鎖定該名男子身份,並於2024年11月14日將其逮捕歸案。
該名男子將於2024年11月16日被控上法庭,罪名是違反《1871年刑法典》第451條文,即破門盜竊罪。一旦罪名成立,最高可判處10年監禁,並處罰款。
警方提醒所有業主,應採取以下犯罪預防措施:
離家時,即使只是短暫外出,也應確保所有門窗、卷閘及其他出入口安裝優質鐵柵及封閉式掛鎖;
切勿在住家存放大量現金及貴重物品;以及
安裝防盜警報器、感應式照明燈和/或閉路電視,覆蓋住家各出入口,並定期測試,確保設備運作正常。
公共事務處
新加坡警察部隊
2024年11月15日 下午4時1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