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公司註冊小知識】在新加坡設立公司聘請雇員,僱傭條件的規定

2019年03月27日   •   2萬次閱讀

在新加坡設立公司聘請雇員

僱傭條件的規定是如何的呢?

大家都了解了麼,下麼就有我-福智霖小編帶大家來詳細了解一下吧!

主要僱傭條件的規定

僱主必須提供員工一份書面主要僱傭條件

接收的對象是誰

從2016年4月1日起新聘、

且受《僱傭法令》*保護、

及已連續工作至少14天的員工。

何時提供

開始就職的14天內

形式

電子版或紙質版

一些較為普遍的主要僱傭條件(如公司對年假申請的政策)可反映在公司手冊或上載到公司的內部網。

除非不適用,否則主要的僱傭條件必須包括以下部分。

例如,如果該員工是專業人士、經理或者執行人員,而加班費事宜又與之無關,僱主所提供給該員工的主要僱傭條件無需包括第11和12項。

1、僱主全名稱

2、員工姓名

3、職位、主要職務和責任

4、受僱傭開始的日期

5、受僱時期(僅限於固定時期合約的員工)

6、工作安排

每日工作時間(例如,上午8點半至下午6點)

每周工作天數(例如,6天);及

休息日(例如,周六)

7、工資周期(一段指定工作時期所賺取的工資)

8、基本工資

僱主應註明工資及其所實行的標準(如每小時、每日或每件$10)

9、固定補貼每工資周期

10、固定扣款每工資周期

11、加班費支付周期

12、加班費率

13、其它與工資相關的款額(例如,花紅、獎勵金)

14、休假(例如,年休假、門診病假、住院病假、產假、育兒假)

15、其他醫療福利(例如,保險、醫療/牙科福利)

16、試用期

17、離職通知期

記錄各項收入的詳細薪水單的規定

僱主必須為所有受《僱傭法令》*保護的員工提供詳細的薪水單。

何時提供

每月至少一次

與支付工資時連同提供

如果無法與支付工資時連同提供,就應在支付工資的3個工作日天內跟進

在終止雇用合約/解僱時。工資應與薪水單連同發放

發布形式

電子版或紙質版

必須在人力部要求時出示

對於發放過的薪水單,僱主必須保存一份以作為記錄

形式

電子版或紙質版

保存時間

在職員工:最近兩年的薪水單

離職員工:最近兩年的薪水單,在員工離職後保留1年時間

除非不適用,否則薪水單必須包括以下部分。

例如,如果該員工是專業人士、經理或執行人員,而加班費事宜又與之無關,僱主所提供給該員工的薪水單無需包括第9至11項。在整合所有薪水付款的記錄中,應包括之前付款的具體內容。

1、僱主全名稱

2、員工姓名

3、支付日期(若付款有若干不同日期,可一一註明)

4、每工資周期的基本工資

對以時薪制、日薪制或計件制賺取工資的員工,應包括下述內容

a)基本工資率(例如,每小時$x)

b)每工資周期中的總工作時間(時數/天數)或工作量(計件)。

5、工資周期的開始和結束日期

6、工資周期中的補貼,如:

所有固定補貼(例如,交通費)

所有臨時補貼(例如一次性制服補貼)

7、每工資周期的任何其他額外支付款項,如:

花紅

休息日工資

公共假期工資

8、每工資周期的扣款,如

所有固定扣款(例如員工公積金交額)

所有臨時扣款(例如扣除無薪假期、缺勤)

9、加班時數

10、加班費(每加班支付周期)

11、加班支付周期的開始和結束日期

12、該每月所支付的凈工資

主要僱傭條件樣本

樣本一

樣本二

樣本三

填寫主要僱傭條件的指示

薪水單模版

薪水單樣本

如何處尋求協助

需要進一步協助的僱主可向新加坡全國僱主聯合會(SNEF)諮詢:(熱線號碼)(65)62907692.僱主也可到以下所列的任何一間中小企業中心(SME Centre)項企業顧問尋求協助。

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