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代步工具疑似因超速觸發了測速攝像機。(取自早報網)
(新加坡訊)兩名男子騎著個人代步工具或電動腳踏車闖入快速公路隧道,沿途飆速超車,還觸發了測速攝像機。
《聯合早報》報道,根據網絡流傳的兩段視頻,該輛兩人共乘的代步工具在加冷—巴耶利峇快速公路隧道以超過每小時80公里的速度騎行。兩人在過程中並未佩戴安全帽。
一段相信來自某輛轎車後方行車記錄儀的畫面顯示,該代步工具從車子旁疾馳而過,期間畫面一度閃現白光,疑似因超速而觸發了測速攝像機。
KPE隧道大部分路段限速為每小時80公里。這意味著該個人代步工具很可能以高於每小時80公里的速度行駛。
根據陸路交通管理局規定,個人代步工具的最高時速不得超過25公里,若是電動腳踏車則需遵守道路限速。
無論如何,個人代步工具及電動腳踏車皆被禁止在隧道行駛。
視頻傳出後,有網民質疑,在沒有車牌號碼的情況下,這類個人代步工具或電動腳踏車超速要如何取締。
當地媒體已針對此事向新加坡警察部隊發出詢問。
今年5月23日,新加坡也有一名青年被拍到在岌巴路危險騎行個人代步工具,間中除了擺出「超人」姿勢,行駛速度還快過車道上的轎車。
陸路交通管理局隨後於6月27日發文指出,已逮到視頻中的騎士,並充公其個人代步工具。據了解,經過檢測,該騎士的個人代步工具騎行速度可超過每小時100公里。
陸交局當時也提醒,公眾使用活躍通勤工具時要謹慎安全。陸交局和警方會毫不猶豫對違例者採取行動。騎士若魯莽或危險騎行,危及他人安全,可在刑事法典第337節條文下的魯莽行為罪行被懲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