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國延長CCB◢差半小時結束隔離 他肚子餓出門 罰款4千5

2020/04/29   •   6482閱
22歲青年違反隔離令擅自離家用餐,在隔離期結束前30分鐘外出購買早餐,被判罰款1500。該案件涉及違反傳染病法令,突顯了疫情期間居家隔離的重要性及不遵守規定的後果。

稱肚子餓,22歲青年在隔離令結束的半小時前擅自離家用餐,今早(4月29日)認罪後,被判罰款1500元(約4500令吉)。

據聯早網報導,被告鄭春賢(譯音)被控一項觸犯傳染病法令第15(4)(b)條文罪名。

控狀指他在上個月22日上午11時30分至中午12時,違反衛生部醫藥服務總監要他在家中隔離的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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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鄭春賢在隔離令結束前半小時,離家用餐,今早被判罰款1500新元。(聯合早報檔案照片)

控狀顯示,他接獲的隔離命令,有效期是從3月19日至22日中午12時。

不過,他卻在22日上午11時半,在隔離令結束30分鐘前,擅自離開蔡厝港的住家。

庭上揭露,他當天未獲得醫藥服務總監批准,出門到住家附近鄰里購物中心去吃早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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