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雜項修正)法案》在國會三讀通過

《刑事訴訟(雜項修正)法案》在國會三讀通過,保護公共安全增強版SEPP的新判刑是修正案的重點之一,那些有重犯高風險的危險罪犯只有在內政部長確定適合無條件獲釋後,刑期才會結束。對此,內政部政務部長孫雪玲強調,部長的權力是受到制約的。
孫雪玲說,只有犯了嚴重罪行的重犯或高風險的危險罪犯才可以被判保護公共安全增強版SEPP,嚴重罪行包括:誤殺、企圖謀殺、強姦和性侵未成年者等罪行,而有關判刑完全取決於法庭。
孫雪玲說,罪犯服完最低刑期後將接受審查。內政部長會根據收押檢討委員會的風險評估考慮罪犯是否適合釋放。檢討委員會將由擁有法醫精神病學、心理學經驗或刑事司法經驗的人士組成。
「所有相關資料,包括罪犯的行為表現和改造進展,以及精神科醫生的獨立風險評估,將交給檢討委員會,隨後遞交部長。如果部長決定不釋放罪犯,部長必須在一年內再次審查該決定。此外,部長的決定也可以被法庭審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