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訊) 一名男子申訴,朋友在聖誕節請客,豈料餐廳卻不收現金,最後自己幫忙用信用卡付款,導致朋友十分狼狽。有關餐館稱,並沒有強迫顧客使用非現金付款。
余先生(48歲,教師)向《新明日報》申請,上月25日中午,他與三位好友到新加坡荷蘭村一號商場的翡翠港式小廚用餐。
「我朋友要請客,當時我們點了鹹魚雞丁、燒肉拼盤、蝦球、甜點等食物,價格總共是200新元。」
用餐後,當余先生的朋友準備用現金付款時,沒想到卻被拒絕。
「結帳時,收銀台的服務生說不收現金,只能收信用卡。」

余先生控訴,因餐廳不收現金,最後由他先幫忙好友付錢。(受訪者提供)
由於朋友無法用非現金方式付款,余先生只好用信用卡先代他付款。
「朋友後來再將現金給我,但這讓他十分尷尬。他覺得本來想請客,但沒想到最後還要請我先幫忙付錢。」
翡翠港式小廚發言人受詢時表示,他們的每間餐廳都接受現金與非現金付款。
「我們鼓勵顧客使用電子方式付款,因為這樣更有效率,方便以及環保。但那些想用現金付款的顧客可以繼續用現金。」
記者訪問時發現,餐館收銀台處放置了「只有非現金付款」的告示,職員表示,如果顧客實在不能以電子方式付款,還是可以使用現金支付,相信是溝通上有誤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