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謝震良被判坐牢一個星期,罰款7500新元。 (取自早報網)
(新加坡訊)洋房屋主和鄰居因停車問題起糾紛,一年多來頻頻爭吵甚至大打出手,後來賣屋搬家,過後被控上法庭,前日被判坐牢一個星期,罰款7500元。
《新明日報》報道,被告是43歲的謝震良(譯音),他面對18項包括惡作劇、滋事打架,以及牴觸防止騷擾法令等控狀。他承認其中4項,餘項待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
案情顯示,被告約2022年7月與家人搬到實龍崗大苑道的私宅,不過他自2024年起便因停車位等問題,與隔壁鄰居發生糾紛。
被告於2024年8月1日凌晨2時52分,因不滿37歲男鄰居將車子停在他家門前,與鄰居爭吵,被告拳打鄰居臉部,鄰居揮拳反擊。
被告也朝鄰居踢去,但被妻子制止,被告最後與鄰居都跌在地上。鄰居趁被告還沒起身前拳打被告。
被告事後到盛港綜合醫院接受治療,他手腳有3處擦傷,獲4天病假。鄰居則到陳篤生醫院驗傷,獲一天病假。
2025年2月22日凌晨3時31分,被告在住家外的馬路上燒冥紙。鄰居擔心車子被殃及,於是噴水將火澆滅。
被告當場與鄰居大吵一架,用鐵條敲打鄰居家的鐵門,導致鄰居得花1000元至2000元修理。
鄰居也對被告展開民事訴訟索賠,雙方去年1月取得和解,被告賠償鄰居3393元8角。
被告為了不再與鄰居發生糾紛,去年10月完成售屋手續,與家人搬離私宅。
法官前日判刑後,批准被告申請,讓他於3月4日開始服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