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27日至29日,新加坡交警部門展開為期三天的全島夜間專項整治行動,共逮捕六名違規駕駛者,年齡介於19至58歲之間。
行動期間,交警共攔截74輛車進行檢查,其中五人因酒後駕駛被捕,一人無有效駕照駕車被拘。另有18名司機因超速、開車使用手機等交通違規行為收到罰單,此外還發現八起違反陸路交通管理局(LTA)規定的行為。
有關上述違規行為的處罰詳情,請參閱附件A。
交警提醒所有駕駛者:請嚴格遵守新加坡交通法規。對於任何無視法律、危及他人安全的路使用者,交警採取「零容忍」態度,違法者將依法嚴懲。隨著年終節日季臨近,交警將持續加強執法力度,全力保障道路安全。
附件A
酒後駕駛
根據1961年《道路交通法》第67(1)條,酒後駕駛可處以2000至1萬新元罰款,或最高12個月監禁,或兩者並罰。若屬再犯或多次違法,則罰款提高至5000至2萬新元,並強制判處最高兩年監禁,且可能被吊銷所有類別車輛的駕駛資格。
無有效駕照駕車
根據1961年《道路交通法》第35(1)條,無有效駕照駕駛車輛可處以最高1萬新元罰款、最高三年監禁,或兩者並罰。再犯者將面臨最高2萬新元罰款、最高六年監禁,或兩者並罰,涉事車輛也可能被沒收。
超速行駛
根據1961年《道路交通法》第63(4)條,超速駕駛可處以最高1000新元罰款、最高三個月監禁,或兩者並罰。若再犯,則罰款提升至最高2000新元,監禁期最長六個月,或兩者並罰,並可能被吊銷所有類別車輛的駕駛資格。
開車時使用移動通訊設備
根據1961年《道路交通法》第65B(1)條,駕駛時使用手機可處以最高1000新元罰款、最高六個月監禁,或兩者並罰。再犯者將面臨最高2000新元罰款、最高十二個月監禁,或兩者並罰。
附件B
執法行動現場照片

公共事務部
新加坡警察部隊
2025年12月8日 晚上8: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