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至2022年間,有約200名海外投資家通過全球投資計劃(Global Investor Programme,簡稱GIP),申請成為了新加坡永久居民。
全球投資計劃由經濟發展局旗下「聯繫新加坡」(Contact Singapore)負責,旨在吸引企業家和投資者在新加坡投資並創造工作崗位。

在這個計劃下成為新加坡永久居民的海外投資家的業務和投資來自什麼領域,以及他們在過去三年中的總投資額。
從2011年至2020年,通過這個計劃的投資家帶來了超過54億6000萬元的直接投資,並創造超過2萬4000份工作。

這些投資家來自各種領域,其中包括科技、城市方案(urban solutions)和可持續發展、金融服務。
新加坡移民關卡局(ICA)會獨立評估所有申請成為新加坡公民的人,包括全球投資計劃下的永久居民。
申請資格
GIP規定的申請人主要有:企業主、企業主的後代、快速增長公司創始人、家族辦公室負責人。分別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企業主
a)必須擁有至少3年的企業和經商經歷記錄;
b)目前至少經營一家公司,在申請前一年的年營業額至少為2億新元,並且申請前的三年年均營業額至少為2億新元;
c) 如果是有限責任公司,應至少持有該公司30%的股權。
d) 必須從事附件B所列的一個或多個行業。
企業主的後代
a)至少擁有30%的股份,或者是申請資格的公司的最大股東;
b)該公司在的申請前一年的年營業額必須至少為5億新元,並且在申請書的前三年平均每年至少為5億新元;
c)須是公司管理團隊的成員(例如,高級管理人員/董事會)
d)公司必須從事附件B所列的一個或多個行業。
快速增長公司創始人
a)必須是創始人並且是公司的最大股東之一,且公司的估值至少為5億新元。
b) 公司必須有信譽良好的風險投資/私募股權公司投資。
c)公司必須從事附件B所列的一個或多個行業。
家族辦公室負責人
a)必須擁有至少 5 年的創業、投資或管理經驗。
b)必須擁有至少 2 億新元的可投資資產。
(注意:可投資資產包括所有金融資產,如銀行存款、資本市場產品、集體投資計劃、人壽保險單和其他投資產品(不包括房地產)支付的保費。
GIP的投資方案
具有了申請資格,需要在符合的領域制定投資方案並報EDB進行評估,GIP規定了以下幾種供投資方案和基本要求供申請人選擇:
方案A:向新的業務實體或現有業務的擴張投資250萬新元。
方案B:向新加坡公司投資的GIP基金[3]投資250萬新元。
方案C:向新設或現有的新加坡單一家族辦公室投資250萬新元,其資產管理規模(AUM )至少為2億新元。
注意: 全球商業投資計劃的審批流程約九至十二個月。所遞交的申請將會接受盡職調查。若申請者提交的申請表格不完整,審批過程將延長 。
(資料來源於網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