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訊:67歲的莫柏文(Mr Moey Park Moon)因被裁員,試圖向法院申請免除每月支付5150新元(約合3800美元)給前妻的贍養費,卻遭法院駁回。他原以為,自己年事已高、積蓄有限,前妻早已財務獨立,理應「斷奶」了。但法官一紙判決,不僅否決了他的請求,更將他長達20年的月付義務,一次性改為36.48萬新元的終身 lump-sum 補償。
案件背景
莫柏文與前妻梁艷玲(Ms Leong Yim Ling)於1984年結婚,育有一子。2009年離婚,2013年起,他開始每月支付4000新元贍養費,後因醫療、交通等開支增加,調整至5150新元——其中4000新元為基本生活費,300新元用於出行,850新元覆蓋醫療、牙科與視力支出。
法官龐康周(Justice Pang Khang Chau)指出,這已是莫柏文第三次向法院申請調整贍養義務,而這對前夫妻的恩怨,早已演變成一場持續十餘年的法庭拉鋸戰。
莫柏文曾是保險經紀公司Marsh(新加坡)的董事總經理,月薪高達3.7萬新元,後任HDI Global SE高級風險工程師,月薪約1.75萬新元。2024年底,他被公司「強制退休」,理由是「為保障其健康安全及降低公司保險風險」。他聲稱,前妻的頻繁施壓直接導致他失業,而他早已超齡工作,只為攢下養老錢。
他強調,贍養費的初衷是「幫助前妻平穩過渡到離婚後生活」,而非製造「終身飯票」。「我已拼盡全力,為何還要被綁住?」他呼籲法院給予「乾淨利落的了斷」。
前妻的反擊
梁艷玲堅決反對。她指出,莫柏文的經濟狀況遠比他描述的「慘澹」要好得多。她本人雖已65歲,卻因患有慢性病、兒子患有阿斯伯格綜合徵需長期照料,根本無力重返職場。她沒有儲蓄,全靠這筆贍養費維持治療與藥物開支。
「我這一生,全獻給了家庭和孩子,現在連最後一點保障都要被剝奪嗎?」她反問。
法官的判決
龐法官指出,退休本身不足以成為免除贍養義務的理由——法院在制定贍養令時,本就預設了「人終將老去」的前提。除非因重病被迫提前退休,否則「退休」只是人生常態,而非重大變故。
更重要的是,莫柏文的資產遠超他所宣稱:
馬來西亞擁有5處房產;
4份保險保單總值約12.15萬新元;
投資帳戶餘額近9.23萬新元;
2024年10月,他放棄新加坡永久居民身份,一次性提取中央公積金帳戶約32.7萬新元;
2024年底至2025年初,銀行存款餘額仍高達37.8萬新元;
退休前四年,年均收入達24.6萬新元;
月均生活開銷僅約2182新元,房貸月付約2300至2400新元。
「他不是窮,是太會省錢了。」法官直言,莫柏文「退休後仍節儉度日、拚命攢錢」,這本是美德,而非該被懲罰的理由。
法官也指出,莫柏文多次拖欠贍養費,迫使前妻屢次訴諸法律,早已破壞了「乾淨了斷」的基礎。但梁艷玲也未能如實披露一筆貸款,法官據此推斷她另有隱藏資產,財務狀況比她聲稱的更穩健。
最終裁決
基於以上考量,法院決定:
免除莫柏文每月支付5150新元的長期義務;
改判為一次性支付36.48萬新元終身贍養補償;
取消其承擔前妻95%住院與手術費用的責任。
莫柏文雖勝在「減負」,但前妻的生存底線終被守住。而這場持續十餘年的「贍養拉鋸戰」,也終於在法官的筆下,畫上了一個充滿現實溫度的句號。
目前,莫柏文已就判決提起上訴,這場關於愛、責任與財務自由的終極博弈,仍在繼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