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三名策劃潛入新加坡私人住宅區並竊走價值64.47萬新元(約50.5萬美元)財物的外籍男子,於本周四(10月22日)被判入獄。
62歲的西班牙-哥倫比亞籍男子埃爾南多·吉拉爾多·弗蘭科(Hernando Giraldo Franco)被判處六年八個月監禁。
53歲的墨西哥籍男子加西亞·伊格萊西亞斯·赫克托·丹尼爾(Garcia Iglesias Hector Daniel)和49歲的墨西哥-哥倫比亞籍男子加塞斯·穆里略·馬特奧·安德烈斯(Garces Murillo Mateo Andres)則分別被判處七年四個月監禁。
三人均承認了包括盜竊、非法闖入住宅以及隱匿犯罪所得在內的多項指控。
案情回顧
法庭獲悉,這三名男子是朋友,他們於2025年4月或5月首次抵達新加坡。
在新加坡期間,他們策劃了一場針對私人住宅區的入室盜竊案。
埃爾南多使用一輛租來用於觀光的汽車,載著同夥前往五金店,購買了用於破門而入的螺絲刀和電動研磨機。
加西亞和加塞斯則購買了帽子、手套、口罩和黑色夾克,以掩蓋自己的身份。
每當夜幕降臨,埃爾南多便開車帶著加西亞和加塞斯在私人住宅區巡視,尋找沒有開燈或沒有人員活動跡象的房屋。
按照計劃,埃爾南多負責在外放哨並擔任逃跑司機,而另外兩人則負責潛入室內實施盜竊。
盜竊經過
2025年5月9日晚上9點半前,三人來到杜能路(Dunearn Close),選中了一棟沒有開燈的房子。
在埃爾南多在車內等待期間,加西亞和加塞斯翻牆進入院子,並通過窗戶潛入屋內。
他們洗劫了主臥室,將偷來的財物裝入袋中,但在另外兩個房間裡沒有發現值錢物品。
隨後,加西亞和加塞斯離開房屋回到埃爾南多的車上,返回酒店。
此次在杜能路的行動中,他們共盜走了價值約64.47萬新元的財物,包括金幣、珠寶、鑽石戒指和耳環、名貴手錶以及現金。
次日(2025年5月10日)晚上,他們前往英尼奧大道(Eng Neo Avenue)尋找下一個目標。
然而,由於聽到院內有響動,加西亞和加塞斯在進入房屋前一度逃離。
隨後他們折返,通過一層樓的一扇開啟的滑動門進入屋內。
兩人來到二樓的更衣室,試圖用螺絲刀撬開保險箱,但以失敗告終,未能偷到任何值錢物品。
晚上10點左右,屋內的一名老人發現加塞斯站在二樓樓梯附近,隨即大聲呵斥。
加塞斯猛敲更衣室的門提醒加西亞,然後迅速逃跑。
加西亞衝出房間試圖逃離,但該老人將手中的水壺裡的水潑在地上以阻擋他。
加西亞因此滑倒,但最終還是通過同一扇滑動門逃脫。
埃爾南多接走了兩人,他們在將盜竊時使用的螺絲刀和衣物扔進一片林區後,返回了酒店。
2025年5月11日,三人在其酒店附近被捕,警方追回了從杜能路住宅盜竊的現金和兩個手袋。
所有被盜財物均被追回,三人隨後被羈押。
判決結果
副檢察官梁吉宇(Leong Kit Yu)請求法院對埃爾南多和加塞斯判處九至十一年監禁,對加西亞判處十至十二年監禁。
他指出,涉案財物價值高,保險箱遭到破壞,且此次盜竊行為經過精心策劃和預謀。
埃爾南多的代表律師(來自 Pro Bono SG)請求判處不超過六年半的監禁。
其他辯護律師則分別請求為加塞斯判處五年四個月,為加西亞判處五年九個月。
在判決中,地區法官翁鸞澤(Ong Luan Tze)表示,這是一起極其惡劣的夜間住宅入室盜竊案。
她指出,此次行動造成了嚴重的翻找破壞。
法官還表示,大部分被盜財物最終被追回,這一點不能歸功於這三人。
她補充道,沒有理由因為埃爾南多沒有實際進入房屋而減輕其罪責。
法官認為,作為放哨員和逃跑司機,他在整個計劃中扮演了同樣重要的角色。
根據法律,非法闖入住宅實施盜竊最高可被判處10年監禁並處以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