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警方近日逮捕三名年齡介於29至36歲之間的男子,他們涉嫌參與一個跨國詐騙集團,利用盜取的借記卡和信用卡資料,在新加坡多地進行支付詐騙。
自2024年11月4日起,警方陸續接到多起報案,受害者發現其借記卡或信用卡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於新加坡本地用於購買電子產品、珠寶等商品。警方通過實地調查,並藉助閉路電視及警用攝像頭的影像資料,迅速鎖定三名嫌犯身份,並於11月6日及7日將他們拘捕歸案。
初步調查顯示,受害者曾誤信與電子商務相關的釣魚詐騙,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於虛假的結帳流程中泄露了銀行卡資料。這些所謂的電商平台或社交媒體頁面均為偽造,目的就是誘騙受害人提供付款信息。詐騙集團得手後,隨即濫用這些資料,秘密購買熱門款式的智慧型手機、電子配件及金條,令受害者蒙受損失。
該詐騙集團涉嫌欺詐超過十名受害者,累計經濟損失逾10萬新元。警方已成功追回超過2萬新元現金、四根金條、27部蘋果iPhone及一批相關移動配件,並依法予以扣押。
三名嫌犯將於2024年11月8日被控上法庭,罪名是涉嫌共謀欺詐,違反《刑法》第420條與第120B條,最高可判處十年監禁,並處以罰款。
警方強調,對任何涉嫌詐騙的行為均採取嚴肅態度,一經查實,必依法嚴懲。
公眾在進行線上支付時應提高警惕,僅通過可信賴的網站進行網購。同時,務必妥善保管銀行卡資料,切勿向任何人泄露敏感的銀行信息。若發現信用卡或借記卡遺失或被盜,應立即聯繫發卡銀行,並採取以下防範措施:
應做事項
隨身妥善保管信用卡或借記卡;
開通簡訊通知服務,即時接收銀行卡消費提醒;
定期查閱銀行帳單,發現異常或未經授權的交易,立即向銀行舉報。
切勿事項
切勿點擊來歷不明的電子郵件或簡訊中的連結,更不要向陌生人泄露銀行卡信息;
切勿向任何人透露一次性密碼(OTP);
切勿隨意暴露信用卡或借記卡,應將其妥善存放於錢包或皮夾中,直到準備付款時再取出。







公共事務處
新加坡警察部隊
2024年11月7日 晚上11時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