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其中,從即日起(6日),民航局將不再要求無人機燈光秀業者為每架參與演出的無人機進行註冊。
根據原有的條例,業者需要註冊所有超過250克參與燈光秀的無人機,並確保每個新的無人機都貼有登記標籤。一個營運者如果舉辦涉及1000架新無人機的燈光秀,大約需要花費2萬5000元。
當局聽了業者的反饋並進行檢討後,簡化條例。根據修訂後的要求,燈光秀業者第一次申請只需500元,接下來每次的申請費用為425元。新的無人機燈光秀運營者將從中節省整體成本。
另外,即日起,無人機使用者也允許讓無人機飛越公路。
交通部長徐芳達表示,條規改革和工作流程的改進是政府部門重要的工作項目,並且需要和業界夥伴和商會密切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