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示意圖 圖:iStock
指中國籍妻子(職業:夜總會經理)凌晨去了一些「名聲壞」的地方,新加坡38歲男子(職業:行銷經理)拳打腳踢妻子,把她趕出門後還三次用液體潑她臉,10月12日被判監兩周。
案件發生在去年7月14日,被告Koh Chee Tong10月12日承認一項蓄意傷人控狀,法官判他坐牢兩周,並下令他賠償750多元醫藥費。
被告案發時是一名行銷經理,與受害者Zhan Jing Jing(37歲)育有一名10個月的女兒。案發時,中國籍受害者在夜總會當經理,每次工作到凌晨3點回家。被告目前沒有跟受害者住在一起。
案發當天清晨5點到6點,受害者回到家裡。被告責問她為什麼不接聽他電話。受害者解釋她下班後與朋友去吃宵夜。
被告不相信,抓住受害者的衣服和肩膀,把她拉到客廳。被告把受害者扔到地上,揮拳打她的臉。他也飛腳踢受害者的肋骨、腹部、大腿和胸口。
之後,被告拉起受害者,將她的手提袋和外套扔出屋外,把受害者推出去,然後鎖門。被告還三次用液體潑受害者的臉。
警方接到受害者的報案來到現場,受害者想入屋取回自己的衣物和金錢,但遭被告拒絕。受害者過後被送入醫院。
根據醫藥報告,受害者頭皮血腫、眼眶周圍浮腫、膝蓋和臀部瘀傷。此外,受害者胸壁和腹壁擦傷,並且有觸痛感覺。
控方指,被告拳打腳踢受害者,還羞辱她,三次向她潑水和其他液體,必須嚴懲。
被告的律師說,被告向來不贊成妻子去一些「名聲壞」的地方,他妻子當天還喝了不少酒。被告覺得妻子背叛她,與妻子吵架。被告的女兒被吵醒而哭泣,令被告心煩,結果向妻子動粗。
律師說,這是單一事件,被告獲得妻子原諒,妻子願意與被告和解。
來源:8視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