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代表就靈活工作安排勞資政指導原則達成共識

負責擬定靈活工作安排勞資政指導原則的三方代表就工作範圍和重點達成共識,包括:確保指導原則是公平和切實可行的,並且應同時滿足僱主和員工的需求。
此外,勞資政工作小組也會制定戰略,以支持僱主和員工遵守指導原則,同時提出建議,推動僱主有效且可持續地提供和採用靈活工作安排。
靈活工作安排勞資政工作小組昨天(7日)召開首次會議。小組成員包括:政府、全國職工總會、新加坡僱主聯合會、新加坡工商聯合總會、新加坡中小企業商會、勞資政公平與良好僱傭聯盟、人力資源專才學會和公共服務署的代表。
目前,僱主可自行決定是否採用靈活工作安排的勞資政標準。政府早前表示,將在明年推出靈活工作安排勞資政指導原則,要求僱主公平且合理地考慮員工提出的靈活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