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扣押或凍結的資產。(圖:新加坡警察部隊)
涉及本地最大30億元洗錢案的十個涉案者都已被治罪,警方表示仍在繼續追查另外17個已離境的相關人士,其中包括遭發出紅色通緝令的蘇永燦和王火強等。
洗錢案最後一個被判刑的涉案者蘇劍鋒昨早(10日)被判坐牢17個月,刑期是十個涉案者中最長的,其他人的刑期則是介於13個月到16個月之間。
總檢察署在案件了結後也表示,本案牽涉的金額是本地最大的洗錢案之一,本地迅速起訴十名涉案者是向潛在罪犯發出強有力信號,表明我國不會容忍任何藐視我國法律的意圖和行為。
首席檢察官陳傑平說:「我們將快速而堅決地打擊那些利用我國系統來洗錢或進行其他白領犯罪的人,也將繼續與執法機構和監管機構密切合作,維護新加坡得來不易的全球金融中心的聲譽和誠信。」
繼續追查17個相關人士
警方在所有十人都被判刑後發表文告表示,當局仍在繼續追查其他17個涉及本案但已離境的相關人士。
這包括早前已遭發出紅色通緝令的蘇永燦和王火強,另外,在杜拜和本地分別是涉案者蘇海金鄰居的37歲蘇水軍和39歲蘇水明,同樣也是被追查的對象。他們也同另一名涉案者王水明同時被淄博警方通緝。
十名被告被治罪 逾9億元資產被充公
另外,30億元洗錢案中被起獲或凍結的資產除了被治罪的十人外,還包括17個相關人士名下的資產。
根據文告,警方從十個被治罪的涉案者起獲或凍結約10億元資產。隨著他們的被治罪,其中約9億4400萬元的資產已被充公。
目前在被追查的17個相關人士的名下也有龐大資產遭凍結或充公。
其中與涉案者王寶森是堂表親關係的王斌剛名下就有超過1億元的資產被凍結。
王斌剛曾在菲律賓開設非法賭博網站「鴻利國際」,之後在2015年被判三年有期徒刑,和罰款300萬元人民幣(約56萬新元)。
另外,警方也對蘇永燦名下的四個房產和十輛車子發出禁止處置令,並充公了現金和外幣,涉及的金額超過1600萬元。另外,存款總額超過1億4500萬元的銀行帳戶也被凍結。
至於王火強,警方充公了他大約18萬8000元現款和外幣,並發出禁令,禁止處置一輛車子;另外也凍結了存款總額超過500萬元的銀行帳戶。
上個月,曾在本地生活的蘇水明和蘇水軍也被爆出涉及此案,他們名下被扣押及發出禁止處置令的資產高達5億3000萬元,當中包括房地產、豪華車輛、鄉村俱樂部會員籍、現金、珠寶、名牌包和收藏品等。
針對警方可以扣押這些資產多久,警方指出,當局將繼續扣押和對資產發出禁止處置令,直到法庭在結案時處理這些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