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後審訊四月後 林鼎對未授權情況下執業不認罪

律師兼反對黨人民之聲黨秘書長林鼎。(圖:CNA/Gaya Chandramohan)
延後審訊四個月後,律師兼反對黨人民之聲黨秘書長林鼎被控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執業的案件昨天(27日)開審,他表示不認罪。
據新傳媒英文新聞網TODAY報道,林鼎面對三項指他在2021年4月到6月間、在沒有執業證書的情況下擔任律師的控狀。審訊原本被安排在12月11日開始,但在林鼎患胃腸炎後延期審訊。
更早之前,林鼎以撤換代表律師和忙於總統選舉助選為由,要求法官展延審訊。
在審訊開始前,林鼎的新律師Patrick Fernandez告訴法官,他不會再要求展延審訊。
副檢察官Edwin Soh在開庭陳詞中說,這是一個直截了當的案件,林鼎在沒有有效執業證書的情況下執業。
「林鼎從2021年4月1日到6月9日期間,代表客戶在令狀下提出訴訟,32次出席法庭審訊並準備法庭文件,而林鼎是未經授權的人,沒有有效的執業證書。」
他也補充說,儘管林鼎在2021年6月10日才獲得證書,但他在同年4月1日到6月9日期間以律師的身份做了各種法律工作。
控方證人Rejini Raman在林鼎涉嫌犯案時是新加坡律師公會執行處助理總監。
她說,法律執業者在更新執業證書時,必須符合幾個關鍵條件,包括律師持續專業發展(Continuing Professional Development)積分、他們任職的律師事務所的審計師報告,以及專業彌償保險。
她也表示,她是在大約2021年5月11日才發現林鼎沒有有效的執業證書。
林鼎這起案件的審訊於星期四繼續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