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訊)搞外遇被妻子發現,警員惱羞成怒動手打妻子,其中一次用膝蓋踢到她的鼻樑骨骨折,另一次踢到她肋骨移位骨折,被判坐牢11個月打一 鞭。
《新明日報》報道,現年45歲的被告,承認兩項蓄意嚴重傷人的控狀,另四項包括蓄意傷人和騷擾的控狀則交由法官下判時納入考量。
受害者案發後已離婚。被告是前警員,但由於法庭發布禁令以保護受害者的身份,因此被告姓名不得公開。法庭文件未說明他何時離開警隊。
根據案情,被告於2018年12月11日喝得醉醺醺回家,質問妻子為何沒有去家庭聚會。妻子則因發現被告的婚外情,正在氣頭上。
兩人為此發生爭執,大打出手。妻子為了自衛抱著被告,怎料被告將膝蓋往上踢,結果擊中妻子的鼻子,導致妻子的鼻子開始流血紅腫。妻子為自己止血,之後被診斷鼻樑骨骨折,需要動手術矯正,但她沒有進行。
上述事件後,被告搬到母親家住,妻子也考慮跟被告離婚,但於2019年中和好。
豈料,2019年6月20日,妻子收到情婦的來電,指被告剛和她上床。妻子為此事在家婆家中質問被告,抓著他的肩膀,問他為何在復合後還背叛她。
由於在母親面前被質問,被告惱羞成怒,把妻子推開,還踢了她的胸口,導致她倒在床上。 妻子邊哭邊給父親打電話,兩人在她父親抵達後停止爭吵。被告隨之向岳父道歉,而妻子被診斷兩根肋骨輕微移位骨折。
根據控狀,被告在上述兩次事件後,又兩度對妻子動手,也朝她爆粗口,最後於2024年11月13日被捕。
妻報警後 被告仍重犯
律師指被告在警察部隊多年來表現優異,法官則斥他曾是警務人員,應當知道自己的行為是錯誤的。
律師為被告求情時也說,被告身為警員,在外人品不錯,打妻子是異常行為。被告如今為了復合和保護家人,已經在改變,懇求法官從輕發落。
法官下判時則說,被告即便在妻子報警後仍重犯,他背叛妻子對他的信任,妻子還在他姐姐的指示下向醫生撒謊,讓他的罪行更難被偵測。
被告姐姐要她「不要添亂」
第一次被打後,被告姐姐要受害者向醫生謊稱跌倒弄傷,要她「不要添亂」,怎料即便她報警處理,被告仍再次動手。
被告首次對妻子動粗後,妻子到醫院求醫,當時被告的姐姐讓她向醫生撒謊,她便照辦。不過,為她看診的醫生不信,她才承認遭被告家暴。醫生勸她報警,她一開始拒絕,但最終在隔天報案。
雖然妻子已經報警,但被告沒有因此收手,第二次又對她動粗。這次,妻子又因想給被告多一次機會,再次向醫生謊稱自己滑倒撞傷。被告打電話給她,求她不要告訴醫生真相。
庭上揭露 2人重修舊好 打算復婚
庭上揭露,被告和妻子如今已經重修舊好,有復婚打算。
控方表示,被告在2018年到2022年之間多次對妻子施暴,不僅毆打她還辱罵她,直到兩人離婚後才停止。雖然妻子多次給被告機會,但他仍一犯再犯,甚至導致妻子鼻樑骨骨折,鼻子或將永久性變形,促請法官判他坐牢11到13個月,以及打鞭至少兩下。
另外,根據調查官透露,被告和妻子如今共同撫養孩子,也有復婚的計劃,因此應當嚴懲避免同樣的事件再次發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