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50歲破產婦未經批准在洋房裡飼養多達79隻狗,也沒有為狗植入微晶片,因此被控上法庭,面對100項控狀,前天被判罰款2萬1500元。
被告茱莉亞摩斯(50歲)共面對100項包括牴觸動物和飛禽法令及違反相關條規的控狀。她昨日承認其中28項,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納入考量。
案情顯示,國家公園局屬下的動物與獸醫事務組於2022年6月接獲一家律師事務所轉達銀行的反饋,指被告居住的私宅內飼養大量犬只。由於被告丈夫房貸違約,法院已著手收回住所。

被告茱莉亞摩斯在洋房內養了79隻狗,主要為貴賓犬混種。(檔案照)
當局首次上門檢查時,發現屋內竟有65隻未經批准飼養的狗,主要為貴賓犬混種,遠超私人住宅最多只能飼養3隻狗的規定。當局之後多次提醒被告,須為狗植入微晶片,以便識別與追蹤。
當局在2022年四度上門檢查,也一再要求被告為狗植入微晶片、為犬只絕育並重新安置,但她始終無視指示。因飼養的狗兒未絕育,其數量在兩年間從65隻增加到79隻。
被告曾聲稱將隨丈夫移居杜拜,並會把全部79隻狗一同帶走,以此拖延沒有按當局的指示行事。然而到了2024年初,她的搬遷計劃毫無進展,也未為狗植入微晶片。調查也顯示,她自2023年7月尾已宣告破產。
2024年5月,公園局下令她在90天內完成微晶片植入,但她以缺乏資金及即將出國為由繼續拖延。同年9月,獸醫上門檢查時發現僅8隻狗已植入微晶片。獸醫當場為61隻犬只完成植入,但因微晶片用盡,剩餘的擇日處理。
AVS最終為71隻狗完成微晶片植入,費用逾1400元,但被告分文未付。隨後,律師事務所通知公園局,被告丈夫及家人因驅逐令須在2024年10月底前搬離;銀行基於同情,寬限至2025年1月。
動物福利組織協助安置
今年4月,被告因欠租被迫緊急搬遷,同意讓當局安置37隻狗,動物福利組織協助完成安置。然而,被告之後拒絕交出剩餘的狗,聲稱絕不妥協。
今年7月,公園局沒收其餘的狗,最終52隻狗成功找到新家,另有3隻在被告取得有效執照後歸還。
動物福利組織 「為動物 聲 」 ( Voices For Animals)早前在面子書發貼文稱,大部分的狗已被妥善安置,身體欠佳的仍由組織照料。
被告的一名鄰居稱今年4月16日開始,看到執法人員數次上門,按門鈴卻沒人開門,後來還看到有七、八隻狗被帶上轎車。
記者走訪被告的最後租屋處,另一名鄰居受訪時指,單位只住著被告和丈夫,但他們今年6月就已搬走,不知去向。
「我們以為單位只有四、五隻狗,每次都聽到樓上有狗吠。」
據了解,被告和丈夫之前住在另一間私宅,隨後才搬來該處。
拒絕透露新居地址
儘管公園局反覆詢問,被告只聲稱將搬往荷蘭村一帶,卻始終未提供具體地址。最終,當局發現她攜家人與犬只一同搬離,卻仍拒絕透露新居所。
直到今年4月,公園局依據公眾反饋,才查出她將狗兒們安置在三巴旺華克哈山一處出租屋內。
控方指出,此案規模和嚴重性前所未有,被告律師則說被告的行為全是出於對狗的愛護。
控方說,儘管當局在兩年內進行了四次檢查並多次溝通,犬只數量卻不降反升。被告屢次不遵守指示,因此促請法官判處她2萬1500元至2萬6500元罰款。
被告的代表律師則稱,被告行為雖顯得極端,但完全是出於對狗的熱愛和關愛,並未造成實際傷害或損失,懇請將罰款降至1萬5000元。
法官指出,無論是犬只數量,還是被告持續違法的程度,此案都屬史無前例;不斷增加的犬只更對公共衛生及動物安全構成潛在風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