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幼稚園女生的家長,為「吃飯錢」起風波,送貨司機說半年來請了2000多元的「吃飯錢」,女房屋經紀說吃飯時各付各的,雙方撕破臉皮,當著孩子面前用手機互拍,還雙雙報警。
家庭主婦林太太(42歲)日前向新加坡媒體聯合早報申訴,指女房地產經紀康女士(37歲),以幫忙賣屋為藉口,去年有半年時間幾乎天天要她當送貨員的丈夫謝燕華( 47歲,送貨司機)出錢請吃飯。
林太太甚至懷疑對方勾搭自己的丈夫,一氣之下要丈夫上門把過去半年的吃飯錢通通追回來。
不過,康女士受詢時堅稱,那半年的聚餐都是各自付帳,不曾被請客。

圖文:聯合早報
林太太(42歲,家庭主婦)撥熱線向媒體《聯合晚報》哭訴,說丈夫和女房屋經紀交往將近半年,若不是我小女兒偷偷「通風報信」,她始終都不會發現。
她說,家裡的經濟狀況並不好,她們已經打算把組屋賣掉,搬進另一件較小間的組屋。
「我們在去年7月開始找人幫忙賣房子,剛好我小女兒幼稚園有一個家長就是房地產經紀,所以我們就找了她幫忙。」
她說,小女兒由老公接送,相信女經紀為了打好關係,每天下課後都約兩父女到附近吃午餐。但她聲稱午餐都由丈夫買單,小女兒也說兩人交流親密曖昧。
送貨司機謝燕華受訪時說自己沒和女經紀有任何肢體接觸,但女經紀總是對他眉來眼去,多次約他到住家「坐坐」,雖然他不曾上門,但坦言自己已「精神上出軌」。
他說,女經紀每周一至周五午餐都約他吃飯,並堅持要他付錢。 「他和女兒除了吃正餐,還會要吃甜品。每次我都會在他們身上花個十多二十元,半年下來就有兩千多元。」
他聲稱,本來以為兩人會有「進一步的關係」,但後來發現,女經紀只當他是「提款機」。
「我們已經到警局備案,但我們希望能夠揭發女經紀所做作為,除了要討回一個公道,也希望能夠索回失去的兩千多元。我一個月的收入就只有一千多元,這筆錢對我來說並不是一個小數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