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顯龍總理又雙叒被誹謗了!
時政網站網絡公民網的主編許淵臣和該網站上一篇文章的作者Rubaashini Shunmuganathan齊齊被告上了法庭。

圖源:網絡公民網站
這年頭,做自媒體風險這麼大?一不小心還能被一國之總理告上法庭?
別擔心,李顯龍總理可不是仗勢欺人哦,這算是拿起法律武器,通過合法的途徑來吧保護自己的權益啦~

圖源:the guardian
一切的起因,還要從2019年說起。
2019年8月15日,網絡公民網站發表了一篇文章。
這篇文章的題目非常「尖銳」——《新加坡總理夫人何晶奇怪地分享了一篇與家人斷絕關係》。

圖源:網絡公民網站
文章里提到了李光耀曾經住了大半輩子的地方——歐思禮路38號故居,並講述了關於這所故居的一些事情。
在文章開頭著重強調了何晶在2019年8月14日於facebook上分享了一篇題為《我們應該與垃圾親人斷絕關係的理由》的文章。

圖源:何晶facebook
在網絡公民網站的這篇文章里,直言何晶和李光耀家族的一些人關係不好,並進行了詳細分析和解讀。

圖源:網絡公民網站
不過,李顯龍並不認同該文章的觀點。
2019年9月1日,李顯龍過秘書張儷霖要求網絡公民網站為這篇不實指控而道歉。
而網絡公民網站認為自己並沒有錯,拒絕道歉。

圖源:the india express
9月5日,李顯龍總理將該文章作者和網站主編一起訴上法庭。
2020年11月30日,該案件正式開審。
能吃到總理家的瓜群眾們都表示很興奮,並在凌晨三點開始在法庭外面排隊等候。

圖源:abc
昨天(2021年9月1日),高庭發出判決:
辯方沒有證據證明文章中的內容屬實,這篇文章也的確損害了李顯龍總理的名譽,他們需要為自己的誹謗行為進行道歉和賠償。

圖源:nbc
主編許淵臣需要賠償21萬新幣。
因為其行為損害了李顯龍的可信度,會讓公眾懷疑其是否是個總理這個位置。

圖源:reuters
這21萬新幣的賠償金包括16萬新幣的一般損害性賠償和5萬的加重性損害賠償。
作者Rubaashini需要賠償16萬新幣。
這共計37萬新幣的賠償,李顯龍總理會直接捐贈給慈善機構。

圖源:bloomberg
其實,這不是李顯龍總理第一次被誹謗了。
2014年,新加坡本地博客寫手鄞義林在一篇博文中提到李顯龍竟然挪用新加坡本地的公積金!

圖源:網絡
這可真的是是可忍孰不可忍啊!
李顯龍總理即刻通過律師向這人發送律師信並要求道歉和賠償。
這位鄞先生倒是照做了,刪文道歉賠5000新幣一氣呵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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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他做的時候,卻有意無意地透露出自己是因為總理對其言論自由的迫害,才不得不這麼做的。
於是,這名鄞先生成功把事情升級。
經過高庭的判決,鄞義林需要向李顯龍賠償15萬新幣,其中包括10萬新幣的一般損害性賠償和5萬的加重性損害賠償。

圖源:ipleader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