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訊)本是濱海灣金沙賭場貴賓級賭客的女商人,經客戶經理介紹轉戰澳門賭場「改善賭運」,並簽署申請高達1500萬港元的信貸,結果持續光顧10多年後疑因沒還清賭債遭澳門賭場,越洋追討1935萬港元賭債。
根據新加坡高庭周五(4日)發布的判詞,女商人是胡洋寧(譯音),判詞並未揭露她的國籍或從事什麼生意,但她在新加坡中央商業區珊頓道擁有一套高檔私宅。
判詞顯示,女商人在2011年之前經常光顧濱海灣金沙賭場,是該賭場的貴賓級賭客。 2011年,她在金沙的客戶經理介紹她到澳門威尼斯人賭場賭博,以「改善賭運」。
到了澳門的賭場後,女商人立刻在澳門威尼斯人賭場簽署信用申請表,向賭場申請高達1500萬港元的信貸額度。
到了2023年11月,她又簽署了多份文件,包括一份申請最高1500萬港元信貸額度的信貸協議、一張本票以及授權書。
她從2011年開始光顧澳門威尼斯人賭場一直到2024年為止。
女商人停止光顧澳門威尼斯人賭場後,雙方開始發生有關賭場信用糾紛。
澳門威尼斯人賭場先向她發出律師信追討賭債,之後在2024年11月到香港法院起訴女商人向她追討賭債,女商人沒有出庭抗辯,賭場最終在2025年3月份取得缺席裁決,香港法院判女商人須支付1935萬港元的賭債,外加每年18%利息和1萬1045港元的訴訟費。
賭場取得香港法院的裁決後,去年5月份根據新加坡《外國判決互惠執行法令》(簡稱REFJA),向新加坡法院申請註冊香港判決以便在此執行。
新加坡法院最初在去年5月份批准註冊,賭場兩個月後更取得庭令要查封變賣女商人的豪宅來抵銷她的債務。根據房地產交易網上的信息,這套房產目前的估值約387萬新元。
女商人最終在去年9月正式向法院提出申請,要求撤銷香港裁決在新加坡的註冊,助理主簿起初駁回她的申請,她隨後以包括違反「公共政策」在內為由上訴到高庭,她上訴時也申訴沒有收到訴訟文件、賭場欺詐、香港法院沒有管轄權等。
高庭法官菲利普·傑亞雷特南終批准她的上訴,撤銷香港法院裁決在新加坡註冊執行。
高庭指出,新加坡的公共政策明確反對透過新加坡法院追討賭債,尤其是信貸賭博所產生的債務。這項政策體現在《民事法令》第5(2)條,並已有悠久歷史。女商人簽署的協議是讓賭場透過給予她賭場籌碼的方式向她提供信貸,也就是說女商人欠的是賭債,而不是一般的信貸。新加坡雖允許部分受嚴格監管的賭博活動,但不代表新加坡法院可成為外國賭場的「賭債收帳員」。
在相關《民事法令》下,賭場如果直接在新加坡起訴女商人向她追討賭債,賭場根本無法立案追討,因為新加坡法院不支持追討賭債。法官因此明確指出賭場即使先在香港取得裁決再來新加坡申請執行,如此「繞彎」也不能繞過公共政策,因此不能批准註冊執行香港法院裁決。
值得一提的是,高庭推翻的是賭場試圖利用新加坡法院執行追討賭債,並不是撤銷香港法院的判決,也不是宣告女商人不必還債。新加坡不執行有關賭債,賭場仍可嘗試在其他地方執行其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