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訊) 離異中國籍客工網戀自稱人在台灣的女子,雖未見面,卻答應把銀行戶頭借給「女友」,結果淪為錢騾,被判坐牢7個月並罰款1000新元。
中國被告楊勤建(譯音,40歲)周一(6日)承認一項牴觸貪污、販毒和嚴重罪案法令(CDSA)的控狀。此前3年,他在新加坡擔任建築工,月薪約3000新元,並開設有新加坡銀行戶頭。
案情顯示,2025年3月至4月間,被告透過臉書認識了一名自稱「凌薇」的女子。兩人在網路熱聊數月後發展為情侶,但從未見面。
同年7月,凌薇向被告介紹了一份「網上兼職」,聲稱是為網購平台代收款項。她辯稱自己身在台灣操作不便,需要被告協助收款,並承諾在提取現金交給指定第三方後,會給予被告相應的佣金。
根據凌薇的安排,被告得幫忙完成「網購平台」的訂單,凌薇則用被告的銀行戶頭收款,收到錢後提出來交給不認識的第三方,被告之後便會收到佣金。
調查揭露,2025年7月4日至8月18日之間,被告銀行戶頭出現22筆交易紀錄,累計收款達8萬7480新元。該戶頭於8月20日遭凍結,當時僅剩不到9元。
進一步調查顯示,被告帳戶收到的款項中,至少有5萬3600新元源自3名網路求職詐騙案的受害者,他們的年齡介於68歲至77歲之間。期間,被告共從中賺取約1000新元的佣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