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屋發展局每年平均接獲約1萬7000起有關單位樓層漏水的反饋。絕大多數個案能在業主之間順利解決,一般需時兩到四個月。當局表示,如果屋主不配合,當局可採取法律行動或強制入屋。
國家發展部長徐芳達前天以書面答覆國會議員詢問時說,處理這類個案需要多次上門檢查,以確定漏水源頭並進行維修,這也涉及跟雙方業主協調入屋安排。
部長透露,由於每起個案的複雜程度和當事方的配合程度不同,因此並沒有固定的處理時限。截至今年3月底,有十起個案因樓上單位業主不配合而拖延超過四個月。建屋發展局已對這些業主採取或計劃採取法律行動。
作為最後手段,建屋發展局可根據個案嚴重程度,對不配合的樓上單位業主提起民事訴訟,或依據法規強制入屋。
當局強調這樣的做法是為了在鼓勵鄰里之間合作解決問題的同時,也確保維修工作能夠及時進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