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李光耀故居由於不可抗拒的原因毀壞了它,如戰爭、地震、水災、火災等等,可以重建,或者軍事國防等需要,必須要拆,只好另外選址重建,沒有任何理由,人為把它拆了再重建豈不是多此一舉。
中國、英國的「拆後悔」
在中國,不但國家級的領導人故居要保留,甚至一些省級領導人的故居也要保留。如毛澤東、劉少奇、鄧小平、周恩來等等都保留了,(劉少奇的故居在文革中被拆除後又恢復)。筆者是安徽人,一些安徽省級領導人的故居也保留了,如原省政協主席張凱帆、原中共安徽省委副書記桂林棲等的故居都保留了。但是由於社會的變動,在新中國成立初期和文革中,中國的古建築受到了兩次很大的破壞,現在是是追悔莫及,各地都在紛紛恢復建設古建築,而且提出了「修舊如舊」的要求。
當然,也不排除李光耀故居在打著李光耀遺願的旗號下被拆除,但是在百年之後,筆者認為,如果李光耀故居拆除今後必然會重建,就像中國合肥市重建李鴻章故居一樣,因歷史就是這樣的驚人地類似。合肥市在淮河路步行街黃金地段,寸土寸金硬是擠出一塊地重建了李鴻章故居。筆者等人還在呼籲恢復「段(祺瑞)家祠堂」,也是在合肥市淮河路上的黃金地段,合肥市很可能復建。

但是,在人們的心目中,即使新修的和舊的一模一樣,但畢竟「再版的不如原版的」,因此物不是彼物,假牙再好,畢竟不如真牙。
英國在上世紀20年代,工黨執政時期,代表普羅大眾,拆毀了大量的貴族家庭的莊園和古堡,當時老百姓都拍手相慶,但是過了幾十年後,就痛心地意識到大量的英國文物被毀於一旦,很多是再也恢復不了了。
先收購 再保留
對李光耀故居如何處理,筆者認為,首先應該由政府或者政黨出面按市場價收購下來,收購時政府優先,也可以由政府和政黨聯合收購,改變其房屋的私有性質。或者由李光耀親屬將房屋捐獻給政府或政黨,政府或政黨可按房屋的商品價值給李家「獎勵」。李光耀親屬有權對房屋款全權處理,政府或政黨全權處理房屋。
收購後的李光耀故居是否保留,就與李光耀親屬沒有產權上的關係了,就像中國現在毛澤東在湖南韶山故居與毛澤東的親屬也沒有產權上的關係一樣,毛澤東後人無論經濟上是否困難,都不能變賣毛澤東故居。
政府(或政黨)獲得李光耀故居的產權後,如何處理可以徵求民意,也可以不徵求民意,因為民意的「不確定」因素很多,不同的調查對象和時間就會得出不同的結果,如果中國在文革中調查文革的好壞,很多人都會說「文化大革命就是好」,還有這首歌曲,當時的中國人人人會唱這首歌曲。現在調查,很多人都說文革不好了。即使現在中國民意調查毛澤東遺體該不該保留,也還是眾說紛紜莫衷一是,況且真理往往掌握在少數人手裡,這種調查的結果自然是「然並卵」。
新加坡有兩個「國父」,一個是萊佛士,一個是李光耀,萊佛士是英國殖民者,但是新加坡的華人仍然對他是非常尊重,新加坡國家內,隨處可見紀念他的地方,如萊佛士廣場、萊佛士學院、萊佛士城、萊佛士大酒店、萊佛士塑像等等,對中華民國的國父孫中山也很尊重,孫中山只是在新加坡短暫居住過的孫中山別墅(晚晴園),也作為紀念地保留下來,新加坡對經濟界知名人士的房屋,也有保留的,如虎豹別墅等等,為什麼作為華人的李光耀故居不能保留呢?

李光耀執政期間,新加坡因填海造地,國土面積從原來的500多平方公里增加到700多平方公里,現在竟容不下一個李光耀幾百平方米的故居,在新加坡,有什麼土地能比李光耀故居的價值更大?
2015年,在民意調查中,對李光耀故居該不該拆的問題 ,當時被調查的許多人贊成拆除 。隨著時間的推移,現在贊成保留李光耀故居的人漸漸多了,說明了經過深入討論,對「李光耀故居拆還是不拆」的問題,隨著時間發展,還是能夠逐步統一認識的。
新加坡是一個新國家,其歷史只有50多年,缺少的就是文化底蘊,人們看到的基本上都是新建築,而李光耀故居已經有100多年的歷史,是李光耀在一個猶太人手上買來的。李光耀在這裡住了70多年,就從這一點來說,也夠得上文物了,不論從哪一個方面來說,保留李光耀故居都是有百利而無一害。廣大網民出於紀念和敬仰的目的,強烈要求將李光耀先生的故居列為國家古蹟,這個要求是十分正當的,也是十分合理的。把他的故居列為國家重點保護文物,對內既可作為人民行動黨和新加坡國家的歷史教育基地,對外又可作為吸引遊客的著名景點,可說是社會效益、經濟效益雙豐收,何樂而不為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