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示意圖。(圖:iStock)
國會三讀通過反洗錢與其他事務法案。
內政部第二部長楊莉明在法案提出二讀時表示,法案將確保我國的制度與時並進,能有效預防和偵測洗錢行為。
法案將允許國內稅務局和關稅局同金融情報機構共享數據,這麼一來就能讓警方對有洗錢風險的可疑交易進行分析,進而讓監管機構採取適當行動。
此外,法案將加強對源自海外刑事行為的洗錢案起訴方式。檢方只需證明嫌犯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他所處理的財務是犯罪所得,就能對他們採取法律行動。目前,檢方必須提供完整的資金流動路徑,以及證明在本地進行的洗錢活動是犯罪行為所得。
第三,法案將改善處理被扣押財產的程序。法院無需徵得各方同意,就能下令出售被扣押的財產。
另外,法案也規定,執法機構只能在有理由懷疑有人犯罪,或有關財產與犯罪有關聯的情況下,才能合法扣押財產。
楊莉明說,新法案能讓政府更好地處理潛逃嫌犯、並在他們拒絕返回新加坡接受調查時,禁止他們獲得通過洗錢等犯罪行為所得的經濟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