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紅遍亞洲的F4小生之一的吳建豪
雖然被大眾熟知
但也一直不溫不火的
沒記錯的話,上一次知道他的消息
還是與新加坡石油大亨的千金石貞善結婚的消息
原本以為人生贏家的他估計也就淡出人們視野了
可萬萬沒想到最近又被推上熱搜
然鵝竟然是因為「離婚」的消息
(對於當事人,這是該高興呢還是傷感呢)

就在2月21日
「吳建豪離婚」的消息都衝到微博熱搜榜第二了
可見大家是多麼的關心...

畢竟,當年的他們可是令無數人羨慕的神仙眷侶啊
在2006年相識並相戀
最終在經過7年長跑愛情路之後
最後選擇了結婚
據了解
石貞善出生於新加坡,是一個石油家族。
家族身價約20億元人民幣
所以,石貞善就是現實生活中的白富美代表了!
你說這樣的愛情能不羨慕嗎

可誰知道
糖還沒吃夠,劇情就出現了反轉
2014年開始
結婚才一年的石貞善就在各大自媒體平台發文
雙方開始隔空對罵
最後在社交平台相互取關了!
也互撕了很多次
中途吳建豪還向石貞善寄出離婚協議書兩次
但都沒有離成功!!!
所以這麼算下來,吳建豪這婚足足離了5年才成功
真不是因為他們墨跡
而是在新加坡離婚真的太skr難了...

新加坡的婚姻就是活生生的
開弓沒有回頭箭的好案例
想結婚?分分鐘完事
可想離婚?真沒那麼容易了!
那到底有多難?
一起來看看吧!
其實早在之前小編就給大家扒過,在新加坡離婚的「四不可挽回」。
也就是新加坡《婦女憲章》第95條規定:「婚姻破裂到不能挽回」是離婚的唯一標準。
今天再跟大家來重溫一下吧~
01
對方有通姦行為,不能容忍!
如果你想就此條向法院提出離婚,你必須拿出你對方與他人發生性關係的證據!只看到他們牽手或接吻,都無法成立!
因此,必須有錄像或照片,又或是聊天記錄等,才可以成立。

02
對方行為不能容忍!
關於對方的行為,這個評判沒有具體標準。其中家暴必為不爭之實。
或是賭博等較為嚴重的,此類行為是可以離婚的。然鵝,然而若室內抽菸、睡覺打呼、不洗手等等你不喜歡的「行為」,就很難成為離婚證據了。

03
一方棄偶兩年以上
對比中國的規定,婚姻法沒有兩年的時間約束。「棄偶」就是指一方選擇分手並且失聯。
注意哦!在新加坡這個國土面積較小的國度,找一個人可不是那麼困難的事!所以,此類情況,是可以離婚的!
04
夫妻雙方協議分居三年以上
前提是結婚三年以後!而且必須是徹底的分居,不能發生性關係,也不能有顯示雙方尚有感情的行為。
例如:雙方以夫妻名義出席活動,共同討論決定有關家庭和孩子的事務。這樣看來簡直無法避免,特別是育兒的雙方,難免要就孩子的問題討論決定。

05
一方單方面分居四年以上
只要有一方不同意分居,時間就延至四年!其中的限制都和第四條一致。
說到這裡,小編不禁掰掰手指頭算算,結婚三年後,分居四年,再打打官司,離婚估計也要耗個十年八年的,不值得!


如果滿足了以上離婚條件
那還有什麼流程呢?
小編表示,看到這些繁瑣的過程
還是選擇好好過日子吧...

離婚不僅要向法院提供充足的相關文件,還有支付一系列費用。真的是勞力又傷財啊...
01
需要提交的離婚文件
離婚者需要向被離婚者提起離婚訴訟的法庭文件,具體可以去法院官網下載,並填寫個人信息~

02
提交離婚聲明的資料(證據)
這個聲明資料也就是上面提到的離婚條件所涉及的資料啦~即通姦、不合理行為、遺棄或分居。
聲明書亦會陳述原告對附屬救濟的申訴,例如原告要求獲得子女的監護權或分割夫妻財產。

03
子女協議撫養計劃
也就是關於離婚後,雙方21歲以下子女應如何養育的建議。
如果雙方都能達成一致,那就提交一份雙方都同意的育兒計劃即可。

04
財產分割協議
只有在雙方擁有一套HDB組屋的情況下,原告就離婚後HDB單位應如何處理的建議,如果雙方能就此達成一致,那麼就提交一份雙方同意的財產分割計劃。
若財產較大,則由法院判決。

但千萬別指望,嫁入豪門後離婚,可以分得一半的財產。這種可能性是非常非常小的。
資產的分配(包括HDB房產),取決於雙方在婚姻過程中對資產的貢獻。這個貢獻可以是非金錢性質的,比如做家務等。
但如果妻子對短期無子女婚姻的貢獻很少或沒有貢獻,那麼她獲得資產份額的機會就很小。
法院在判決支付多少金額時,會考慮很多因素。


看完這個,終於明白吳建豪為何離了這麼久才成功了吧!
不過話說回來
能好好過日子固然是最好的~
婚姻不是兒戲
結婚需謹慎,離婚也需謹慎
最後,希望看到這篇文章的你
會擁有全世界最幸福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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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參考 / 網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