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陸路交通管理局(LTA)和市區重建局(URA)前天發布公告,宣布從明年2月1日起,一些新建或重新發展的私人住宅、醫療設施、酒店和休閒發展項目,須提呈一套步行與騎車計劃給當局批准,在規劃階段就顧及到行人和腳踏車騎士的安全和需求。
這意味著步行與騎車計劃(Walking and Cycling Plan)的擴大,目前這項規定目前只涵蓋商業和零售發展項目、商業園,以及教育學府。
這一公告意在通知建築業主、發展商、建築師、工程師和交通顧問,受新規定影響的私宅發展項目,包括建有700個單位及以上的有地住宅、私人公寓和執行共管公寓,以及建有1000個單位及以上的政府組屋。
此外,發展總建築樓面(GFA)達4萬平方米及以上,或有320個床位及以上的醫院、700間客房及以上的酒店,以及GFA達3萬平方米及以上的展覽中心和大型觀光景點也須遵循新規定。
除了上述發展項目,位於被劃為「減少用車區」的濱海南、甘榜武吉士、兀蘭北、碧灣和裕廊湖區這五個新發展地區,在距離地鐵站400米內,或是屬於辦公樓、零售商場及多用途類型的發展項目,也可能須提呈步行與騎車計劃。
另外,當局也推出步行與騎車設計指南,協助業者發展活躍通勤相關的基礎設施。
(信息來源:新加坡LTA&U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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