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近日逮捕一名18歲青年,涉嫌參與一宗摩托車盜竊案。
2024年11月18日中午約12時05分,警方接獲報案,指一輛停放在勿洛北3道停車場的摩托車疑遭竊。事主表示,其摩托車當時停放在該處,不料遭人盜走。
經跟進調查,並藉助警方攝影機及閉路電視畫面,勿洛警區探員成功鎖定涉案青年身份,並於11月21日將其逮捕歸案,失竊的摩托車亦已成功尋回。
該名青年將於11月22日被控上法庭,罪名是違反《1871年刑法》第379A條文,涉嫌盜竊機動車輛。一旦罪名成立,最高可判處七年監禁,並處罰款。
警方藉此提醒所有摩托車車主,應採取以下防盜措施,以保障愛車安全:
將摩托車停放在光線充足的地方;
為摩托車安裝防竊警報器,並定期妥善維護;
使用摩托車車罩覆蓋車身,並確保兩端固定穩妥;
加裝額外鎖具,例如碟剎鎖,或安裝懸掛式防護裝置;
離開摩托車時,務必取下點火鑰匙並上鎖;以及
切勿將備用鑰匙存放在摩托車儲物箱內。
公共事務處
新加坡警察部隊
2024年11月21日 晚上10時1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