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3月17日至23日,多部門聯合執法行動在新加坡展開,共逮捕2名男性和14名女性,年齡介於21至56歲之間,另有26名男性和2名女性(年齡介於23至67歲)正面臨執法調查,上述人員均涉嫌多項違法行為。
此次行動由淡濱尼警區主導,刑事偵查局、中央肅毒局、衛生科學局、移民與關卡局、新加坡關稅局、陸路交通管理局及新加坡食品局等多個部門協同參與,重點打擊如勞明達(Geylang)一帶的非法賭博、賣淫、非法銷售健康產品、毒品活動及無牌擺賣等違法現象。
部分違法行為詳情如下:
2025年3月17日,淡濱尼警區與移民與關卡局人員在扣留雨水道(Kallang Pudding Road)的一座工業大樓展開打擊非法賭博行動。現場查獲現金3,500新元及大量與賭博相關的物品。2名男性和1名女性(年齡介於26至56歲)因涉嫌違反《2022年賭博管制法令》被捕。另有1名男性和2名女性(年齡介於65至67歲)正接受調查。根據《2022年賭博管制法令》第20(2)條,任何人在新加坡境內或從某處所進行賭博,且明知或理應知道該處所屬非法賭博場所,即屬違法,一經定罪,可被罰款最高1萬新元,或判處最高6個月監禁,或兩者兼施。
2025年3月18日,新加坡關稅局人員在勞明達展開打擊未繳關稅香煙的執法行動。11名年齡介於29至55歲的男性因持有未繳關稅香煙,被發出罰款通知。行動中繳獲63支未繳關稅香煙。根據《1960年關稅法令》及《1993年商品與服務稅法令》,購買、銷售、運輸、交付、儲存、持有或交易未繳關稅商品屬嚴重罪行,違法者最高可被罰款逃稅額的40倍,或判處最高6年監禁,或兩者兼施。
2025年3月18日至20日,淡濱尼警區、衛生科學局、移民與關卡局及中央肅毒局聯合在勞明達各條巷道展開執法,打擊非法毒品活動及非法健康產品的銷售。行動中繳獲止咳糖漿及多種壯陽產品,街值估計約5,200新元,並查獲8個電子煙裝置。6名年齡介於21至38歲的男性正因涉嫌違反《2007年健康產品法令》接受調查,其中3人另因持有或使用電子煙被發出罰款通知。此外,另有4名年齡介於33至35歲的男性也因持有或使用電子煙被罰款。任何人若被定罪進口、製造或供應非法健康產品,最高可被判監2年及罰款5萬新元;而持有、使用或購買電子煙者,最高可被罰款2,000新元。
2025年3月20日至22日,淡濱尼警區、移民與關卡局及中央肅毒局人員對多間公眾娛樂場所及酒店展開突擊檢查。其中位於勞明達路的一間公眾娛樂場所被發現違反《1958年公眾娛樂法令》的持牌條件,一名52歲男性負責人被發出罰款通知。此外,8名年齡介於21至46歲的女性因未持有有效工作準證,違反《1990年外勞僱傭法令》第5(2)條而被捕;一名43歲女性因觸犯《1959年移民法令》被捕;另有4名年齡介於22至27歲的女性因涉嫌違反《1961年婦女憲章》被捕。
2025年3月21日,陸路交通管理局人員在勞明達各條巷道展開執法,打擊非法改裝個人移動裝置(PMD)及電動輔助自行車(PAB)。3名年齡介於23至37歲的男性因違反《活躍出行條例》被截獲,另有一輛電動輔助自行車被扣押。
勞明達鄰里警察中心指揮官、警司穆罕默德·費爾道斯表示,感謝各執法部門的強力支持,並讚揚前線人員的專業表現與團隊合作。他強調:「警方將繼續與各執法部門緊密協作,堅決打擊各類非法活動。我們對違法行為採取零容忍態度,對公然漠視法律者將依法嚴懲。公眾若發現任何違法活動,請立即向警方舉報。」
圖片
打擊非法賭博活動執法現場

打擊非法賭博活動執法現場

打擊非法賭博活動執法現場

打擊勞明達巷道非法健康產品銷售

打擊勞明達巷道非法健康產品銷售

打擊勞明達巷道非法健康產品銷售

打擊非法改裝個人移動裝置與電動輔助自行車

打擊非法改裝個人移動裝置與電動輔助自行車

勞明達巷道公眾娛樂場所執法行動

勞明達巷道公眾娛樂場所執法行動

勞明達巷道公眾娛樂場所執法行動

勞明達巷道公眾娛樂場所執法行動

公共事務處
新加坡警察部隊
2025年4月9日 下午4: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