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示意圖。(圖:iStock)
本地一名男子不僅多次強姦未成年少女,還在網上打賣淫廣告安排她為陌生男子提供性服務而自己就坐收肉金,甚至用煙蒂燙她說把她當煙灰缸,東窗事發後前天(6日)被高庭法官重判坐牢22年打鞭24下。
根據法庭文件,現年27歲的被告Foong Yong面對20項法定強姦和性侵等控狀,控方以其中六項加以提控,其餘的14項則交由法官下判時納入考量。
案發2023年期5月到7月份之間,被告當時25歲,少女則年僅13歲,屬未成年少女。 為保護她的身份,媒體不可報道她的姓名。
暴力性侵少女 把她當煙灰缸
案情顯示,被告和少女2023年5月份通過網上一個視頻會議平台認識。被告雖然知道少女年僅13歲,仍火速把她騙到家裡和她發生關係,期間,他不斷對她使用性暴力,包括在發生親密行為時不停掌摑她。
隔天,被告又意猶未盡約出少女,在文慶地鐵站碰面後就要求她穿上他提供的角色扮演的服裝和將一個震動器塞入下體,由他通過手機控制。
他把少女帶回位於榜鵝住家途中得知母親即將返回家門,被告改變主意把少女帶到住家附近的組屋樓梯口發泄性慾。
得逞後,他開始抽煙還把煙蒂燙在少女臀部上,告訴她說自己把她當煙灰缸。
要求少女賣淫賺錢借他花費
當天,被告稱他沒錢了,開口向少女借200元至300元應急。他也建議少女為陌生男子提供性服務賺取收入,以便有足夠的錢接濟他。為說服少女,他對少女宣稱其他少女也出賣身體賺錢,見少女沒有反對後,他很快列出收費清單,教少女如何賣淫收費。
被告在少女同意後,立刻上網推銷少女的服務。約一個多月後,少女申訴接了太多陌生人的電話,被告也因長時間在網上打廣告而感覺疲憊,「皮條」生意才減少。
但被告仍把少女當洩慾工具,對她呼之則來揮之則去,隔三差五就找少女發生關係。
2023年6月1日到5日之間,被告以散播少女不雅視頻和裸照為由,威脅少女給他5000元,也要繼續和他保持肉體關係。
6月5日,少女賣淫遭遇嫖客沒付錢,向被告道歉,被告反而要求她上門去滿足他。
這一次,被告再次對少女性暴力,少女感覺害怕,中途離去。
7月9日,被告最後一次把少女叫到自己住家附近的組屋樓梯口發生關係。事後,少女透露自己擔心懷孕,被告敷衍說沒關係。
隔天,少女終於鼓起勇氣向母親坦白,後者立刻報警,被告跟著落網。











